夏日的阳光有点烈,林雁戴着草帽,跟着母亲吴秀兰在田垄间劳作。
汗水浸湿了鬓角,泥土的气息混合着禾苗的青涩。
今天,好友赖清华到田埂来看她。
清华告诉林雁自己“谈对象”了,对方出手大方,第一次登门就给了一千块见面礼。
这笔在九十年代的农村堪称巨款的现金,让清华贫病交加的家庭几乎没怎么犹豫就默许了这门亲事。
清华低声说,以后能这样自由自在来找林雁玩的机会,怕是越来越少了。
趁着自己还没被“嫁”出去,要多出来玩,两相约去县城逛街。
赖清华的家境,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艰难。
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常年卧病在床,一声接一声撕心裂肺的咳嗽是那个破败屋子里不变的背景音。
父亲佝偻着背,除了种地,最大的指望就是女儿能嫁个“好人家”,用丰厚的彩礼给妻子续命。
清华出落得水灵标致,垂涎她的人不少,但真正敢上门提亲、能拿出像样彩礼的却几乎没有——谁愿意背上一个无底洞般的药罐子岳母呢?
直到前几天,临村的江文采带着一脸笑容登了门。
江文采在附近几个村的名声,用“狼藉”形容都算客气。
从小偷鸡摸狗,长大了更是跑到南方混了几年,据说干的是“钳工”(扒手)的营生。
如今三十好几,突然“浪子回头”想成家?
只有他自己知道,在遥远的贵省穷山沟里,他早已有了老婆孩子。
他真实的身份,是一个专门诱拐年轻姑娘卖到深山里的人贩子。
他盯上清华,一是看中她清秀可人能卖上价,二就是瞅准了她家穷、父亲急迫、姑娘家心软孝顺,正是最容易得手的目标。
清华对这个“对象”,打心眼里厌恶。
人长得是高大,可那双眼睛总是滴溜溜乱转,透着一股子洗不掉的猥琐。
然而,那一千块钱的威力太大了。
当看到厚厚一沓钞票时,清华父亲浑浊的眼睛里瞬间燃起的亮光刺痛了她。
父亲几乎没怎么问话,就显露出了允诺的意思。
清华咬着嘴唇,看着病榻上咳得喘不过气的母亲,最终把所有的抗拒和恐惧都咽了回去。
清华是个孝顺的孩子,她知道,这种事,自己做不了主。
县城的街道比村里热闹许多,小贩的叫卖声此起彼伏。
林雁挽着清华的胳膊,试图用轻松的语气打破沉闷:“哎,说说呗,你那个‘未来的老公’?”
清华苦笑了一下,眼神黯淡:“我能说什么?我是一千个一万个看不上他。村里谁不知道他那点破事?长得也……唉。可我爸,他就看见那钱了。我们家太缺钱了,缺到能救命的那种。好不容易有个肯掏钱的,我爸哪会放过?”
她的声音里充满了认命的疲惫,“我能怎么办?大概就是嫁过去,给他生孩子,然后……一辈子就这样了。”
“那你呢?”清华反过来问林雁,“也打算一直在家,脸朝黄土背朝天?”
林雁脸上露出一丝奇异的憧憬:“林夜……他叫我去上学。”
“上学?”清华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嗯,去魔都。”林雁的声音带着点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兴奋,“林夜说他要考魔都的大学,让我也去,学服装设计!他说读书才会有机会。”
“魔都?!”清华倒吸一口凉气,“那得花多少钱啊?不说学费,听说大城市连根青菜都贵得要命……”
“他可厉害了,赚了好多钱。”
林雁自豪的样子,像极了一个骄傲的企鹅。
“要我说啊,你不喜欢的男人,还是别处对象了!等他回来,我们把你这相亲的事跟他说说!他现在主意可多了,说不定能想出什么办法来!”
清华眼中闪过一丝羡慕:“雁子,你真好福气,有个这么帅又能干的弟弟。”
林雁故意板起脸,戳了戳清华的腰:“哈哈,你这个‘狐媚子’可不准打我弟弟的主意!”
“去你的!”清华被逗笑了,也去挠林雁的痒痒,“那也是我弟弟!你这个护食的小馋猫!”
两个年轻姑娘暂时抛开了烦恼,在县城的街角追逐打闹起来,银铃般的笑声引来路人善意的目光。
傍晚回到家,吴秀兰一边收拾着灶台,一边对林雁说:“雁子,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联系上你弟,让他早点回来。你外婆马上就要过七十大寿了,得提前准备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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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城。
林夜驾驶着那辆橘红色的牧马人,这几天像一匹无拘无束的野马,在这片充满野性生机的土地上奔驰。
蛇口工业区的繁忙、沙井的渔村风情、坪山的山野、龙华的厂区、盐田的港口、罗湖初显的繁华……
九十年代的鹏城,如同一幅正在泼墨挥毫的宏大画卷,每一寸土地都蒸腾着躁动与希望的气息。
重生一回,能亲眼见证、亲身参与这风起云涌的时代开端,林夜心中充满了难以言喻的激动与幸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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