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来镇的晨光总带着点草木气。李平安趴在炕头,看着窗棂外漏进来的光斑在青砖地上挪动,小胳膊小腿扑腾着,喉咙里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他已经在这个叫“李平安”的身体里住了半年。
从最初的混沌懵懂,到后来的震惊茫然,再到如今的慢慢适应,他花了足足一百八十天。那些关于刀光剑影、血海深仇的记忆,像被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纱,明明就在脑海深处,却怎么也抓不真切,只剩下一种钝钝的疲惫,提醒着他过去的沉重。
唯一跟着他过来的,是丹田处那个不起眼的“种植空间”。
说是空间,其实更像个巴掌大的玉牌虚影,藏在意识深处。里面是片黑黝黝的土地,约莫只有半亩地大小,中央孤零零立着一口三寸高的小泉眼,汩汩地冒着清澈的水珠,落地无声,却让整个空间都透着股湿润的灵气。
这是他当年在一处上古遗迹里偶然得到的宝物,那时只当是个能催熟灵草的小玩意,杀伐途中随手种过几株疗伤的药草,没怎么在意。没想到轮回转世,一身修为、记忆尽散,唯独这空间跟着灵魂来了。
“平安,饿了吧?”
门帘被掀开,母亲赵氏端着个粗瓷碗走进来,碗里是温热的米糊糊,飘着点淡淡的麦香。她把李平安抱起来,熟练地用小勺子舀起糊糊,吹凉了送到他嘴边。
李平安张嘴接住,米糊糊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却带着种安稳的暖意,顺着喉咙滑下去,熨帖得让人心头发软。这是他过去从未体验过的感觉——不用警惕毒杀,不用怀疑动机,只是纯粹的、带着体温的喂养。
他乖乖地吃着,小手无意识地抓着赵氏的衣襟。布料是粗麻布,有点磨手,却比他当年穿的任何一件防御道袍都让人安心。
“这孩子,越来越乖了。”赵氏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眼里的温柔能溢出来,“不像前阵子,夜夜哭个不停,可把你爹愁坏了。”
李平安心里有点发虚。
前阵子他总做噩梦,梦里总有挥之不去的血色,吓得他整夜哭闹。直到有天夜里,他下意识地将意识沉入那个种植空间,指尖(意识层面的)触碰到那片黑土地,又掬了一捧泉水喝下,那股沁人心脾的清凉瞬间抚平了所有躁动,他才终于睡了个安稳觉。
从那以后,他就常常“泡”在空间里。
意识进去后,能清晰地感觉到土壤的松软,泉水的甘甜,甚至能“闻”到泥土里那种独特的腥气。这小小的半亩地,成了他隔绝过往阴影的避风港。
转眼又是三年。
李平安已经能跑能跳,成了云来镇有名的“闷葫芦”。别的孩子聚在一起掏鸟窝、摸鱼虾,他却总爱找个僻静的角落蹲着,要么看蚂蚁搬家,要么就对着一块空地发呆——其实是在研究他的种植空间。
这三年里,他试着往空间里“种”东西。
最初是偷偷拿了家里的一粒麦种,用意识“埋”进黑土地,又引了点泉水浇上。没过三天,那粒种子就发芽、抽穗、灌浆,结出了饱满的麦穗,比地里长的快了足足十倍,麦粒剥开,还带着点淡淡的清香。
他把收获的麦粒小心翼翼地藏起来,心里又惊又喜。
后来又种过院子里的黄瓜籽,结出的黄瓜又脆又甜;种过山里挖的野草莓,果子红得像玛瑙,甜得能粘住牙齿。空间里的泉水似乎有滋养的奇效,种下的东西不仅长得快,品质也格外好。
但他从没告诉过任何人。
前世的经历让他本能地懂得“怀璧其罪”的道理。在这个连饭都未必能顿顿吃饱的小镇上,一个能快速种出好东西的秘密,足以引来灭顶之灾。
“平安,去给你王大爷送点新摘的豆角。”这天傍晚,李老汉扛着锄头从地里回来,把一小筐翠绿的豆角塞到他手里。
王大爷是镇上的货郎,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常给李平安带些小玩意,两家关系不错。
李平安点点头,抱着豆角往王家走。路过镇口的老槐树时,看到几个孩子正围着一个破碗乞讨,为首的是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小姑娘,头发枯黄,眼睛却亮得惊人。
是从南边逃难来的灾民。
这两年地里收成不好,不少地方闹了旱灾,逃难的人一波接一波地经过云来镇。镇上的人家日子也紧巴,能帮一把的不多。
李平安脚步顿了顿。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里面空空如也。他又看了看那筐豆角,犹豫了一下,从里面挑了几根最饱满的,悄悄放在了小姑娘面前的破碗里。
小姑娘愣了愣,抬头看他,眼里闪过一丝感激,却没说话,只是把豆角紧紧攥在手里。
李平安没停留,快步离开了。
回到家,他把剩下的豆角交给赵氏,自己则溜进了柴房。关好门,他意识沉入种植空间,看着里面刚种下的几株玉米苗——那是他昨天偷偷用家里的玉米种下去的,此刻已经长到半人高,结出了小小的玉米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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