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雨夜惊魂:宝马车与自行车的致命相遇
2018年8月27日晚9时36分,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与顺帆路交叉口,霓虹灯映照在潮湿的路面上。41岁的于海明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他在昆山一家酒店担任工程部经理,工作勤恳,为人和善,这个夜晚本应与往常一样平静地结束。
然而,命运的转折往往始于最平凡的时刻。当于海明在路口等待红绿灯时,一辆黑色宝马轿车突然从后方驶来,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驾车者是36岁的刘海龙,江湖人称"龙哥",甘肃镇原县人,浑身刺青,曾有多次犯罪前科。当晚,刘海龙与朋友刘强强及两名女性友人在车内,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87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
宝马车在路口右转弯时,与于海明的自行车险些相撞。双方随即发生口角。刘强强下车查看是否撞车,返回后告知刘海龙并未发生碰撞。在一名女性友人将自行车移至路边后,双方似乎达成和解,刘强强和女性友人准备回到车上。
然而,就在此时,刘海龙突然打开车门,气势汹汹地走向于海明。监控画面显示,刘海龙多次推搡、踢打于海明,尽管身材比于海明矮小,但气焰十分嚣张。于海明起初只是闪躲,并未还手。
"我想他打我两下,我推两下挡两下就算了。"于海明事后回忆道。
然而,刘海龙并未就此罢休。他转身回到宝马车,打开后备箱,拿出一把长刀。这把刀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是一把尖角双面开刃的管制刀具。
二、刀光血影:七秒反击的生死抉择
刘海龙手持长刀,再次冲向于海明。他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的颈部、腰部和腿部。于海明左颈部被砍中,鲜血直流。
"就这一下把我砍得人都疯掉了......头嗡了一下......当时感觉说要死了的那种感觉。"于海明后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回忆道。
在生死关头,奇迹般的转折出现了。刘海龙在挥砍过程中,长刀意外脱手,掉落在地。于海明和刘海龙都迅速冲向刀具。于海明抢先一步捡起了刀,随后转身将刘海龙摔倒在地。
监控录像显示,在夺刀后的7秒内,于海明连续捅刺、砍击刘海龙5刀。第一刀刺中刘海龙左腹部,导致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其余4刀依次造成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
刘海龙受伤后转身向宝马车方向逃窜,于海明继续追砍两刀,但均未砍中。其中一刀砍中汽车左后窗下沿,留下7厘米长的刀痕。
随后,于海明做出了一个令人费解的举动:他返回宝马车,将车内刘海龙的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他事后解释说,这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员报复"。
刘海龙最终倒在距离宝马轿车东北侧30余米处的绿化带内。尽管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因腹部大静脉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于当晚11时许死亡。
三、双面人生:"龙哥"的江湖与沉沦
3.1 犯罪生涯:九进九出的"社会人"
刘海龙的人生轨迹堪称法治教育的反面教材。他1982年出生于甘肃省镇原县,绰号"昆山龙哥",曾经营一家名为"聚业典当"的典当行,广告牌上写着"解决资金烦恼",主营办理信用卡、银行贷款、小额贷款、车辆抵押等业务。
然而,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一个充满犯罪记录的黑暗人生:
?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
?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2011年3月24日释放。
? 2013年1月25日凌晨,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发生纠纷,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
? 2013年6月3日晚,刘海龙等三人酒后至昆山市陆家镇合丰好声音KTV,无故殴打被害人杜某,致被害人杜某鼻骨粉碎性骨折。
? 2014年5月13日,因犯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罪,被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二个月。
认识刘海龙多年的纹身店老板直言:"他喝了酒就像发疯的牛。"这种失控最终酿成了致命后果。
3.2 分裂人格:见义勇为者与暴力分子
刘海龙的人生充满矛盾。一方面,他是劣迹斑斑的累犯;另一方面,他在2018年3月却因举报毒贩获得了昆山市见义勇为证书。
2018年3月5日,刘海龙向公安机关举报有人在昆山贩卖毒品。陆家派出所民警会同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展开侦查,刘海龙积极配合警方行动,将贩毒嫌疑人甄某抓获,后甄某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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