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多对付二十个,剩下的全交给你了!”
家驹对王晋说道,并未逞强。
逞强也要看情况,眼下显然不是硬撑的时候。
这种以一敌百、宛如王者的操作,还是交给王晋比较合适。
“没问题,小意思。”
王晋朝家驹比了个“”
的手势,示意完全不用担心。
下一刻,家驹瞬间冲向人群。
虽然他手无寸铁,但“勇将”
之名绝非虚传。
莫说对方只拿着普通武器,即便他们手中有枪,看准时机家驹也敢冲上一冲。
若无这般莽劲,家驹又怎能在香江闯出赫赫威名?
家驹率先出手,瞄准一个持长棍的目标直冲而去。
他一路左闪右避,灵活滑溜得像只老鼠。
对面人数虽众,但因武器长短不一、灵活笨重各异,根本无法一拥而上,否则难免伤及自己人。
起初这帮人不信邪,挥舞兵器围住家驹后,仍一个劲地扑上来,想将他彻 ** 伏。
家驹脑子或许不算最灵光,但战斗直觉绝对一流。
若非如此,凭他那并非绝顶的身手,也不可能在香江打下如此名声。
家驹只是灵活地贴近一人,将其拽到身旁,干脆利落地扭断对方双臂,随即像背书包般将其背在身后,当作挡箭牌护住后背。
这下好了,背后有了掩护,家驹更无后顾之忧,愈发勇猛起来。
双腿连环踢出,收回,再踢出,再收回……
如此重复的简单动作,本该很容易看穿,偏偏对手难以招架。
因为家驹选取的角度极其刁钻,不是攻下盘,就是袭上路。
你根本猜不到他下一脚会踢向哪里!
尤其当家驹一脚踢昏一人、夺过长棍之后,对手对他更是忌惮不已,只敢围而不攻,不敢轻易近身。
家驹见状,提起长棍,将背后那双臂已断的家伙扔在地上,随后朝众人勾勾手指,做了个国际通用的挑衅手势。
家驹那边打得如火如荼,王晋这边也毫不客气。
比起家驹偏重技巧,王晋更讲究以力服人!
他如猛虎闯入羊群,那些看似虎虎生风的武器,连王晋的衣角都碰不到,全被他轻巧避开。
古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今有一步倒一人,兵刃不沾身。
王晋步步为营,几乎每前进一步,就有一人应声倒地。
倒不是说王晋出手多重,而是他攻得极毒——专攻下三路。
家驹攻下盘多属佯攻,意在威慑;王晋却不然。
不是膝盖,就是小腿,要么就是男子要害。
面对如此毒辣的攻势,又有几个男人敢不把自己的要害当回事?
尤其当一人被王晋一脚踢中要害,众人清晰听见一声闷响,随后那人便捂裆跪地,眼珠暴突,当场昏厥。
一众敌人顿时脸色大变,看向王晋如同看见恶鬼。
刚才那声闷响,他们听得清清楚楚。
光是听着就已头皮发麻,更别说亲身承受。
他们甚至怀疑,那人往后还能不能算个男人。
这种可怕遭遇,有一人经历已经足够,谁也不想成为第二个。
一个男人若连做男人的资格都被剥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于是在接下来的打斗中,一个机灵的家伙学乖了:只要王晋动作稍有不对,他立刻主动倒地,哪怕冒着被王晋踩上几脚的风险,也要誓死扞卫男人的尊严。
这一招,顿时让其他人眼前一亮,纷纷效仿。
后来,王晋只要见到对方动作稍大,对方就毫不犹豫地躺倒在地。
这情景让王晋简直气笑——这么一来还怎么打?于是面对主动躺下的对手,王晋也不客气了。
想扞卫男人的尊严是吧?
好,我就成全你们,不碰要害总行了吧!
……
要害能护住,脑袋也能护住吗?
果然,王晋一转目标,这些人就没辙了。
护得住尊严,却护不住头,总有一处要暴露出来。
结果他们竟不约而同咬牙选择被踢头——纵然鼻血横流、脑袋发晕,但和男人的尊严相比,这也不算什么了。
于是场面变得十分滑稽:明明人数悬殊,人多的一方却像待宰的猪,毫无招架之力,被王晋一个个踢晕过去。
等王晋摆平上百人、四周倒了一片时,家驹那边还在缠斗,迟迟未能结束。
随着体力消耗,家驹面对围攻渐感吃力,局面岌岌可危。
“怎么样,家驹?要帮忙吗?”
王晋走到一旁,点了根烟,不紧不慢地朝战团中的家驹问道。
“当然要!快动手啊!”
家驹越来越力不从心,急忙催促。
“行,帮你这次,回去记得请我吃饭。”
王晋没让他久等,叼着烟便动了手。
“别说一顿,十顿都行!这次回去非得让署长加奖金不可,不然下回这种差事我可不干了!”
压力一轻,家驹喘着气还能分神和王晋聊起回去的事。
“好,那我可等着十顿大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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