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镜花水月”的奇迹,如同一阵带着水汽的暖风,吹遍了整个大楚王朝。人们不再仅仅谈论《安河记》里的故事,他们开始亲眼见证,那些故事中的“道”,如何在现实中开花结果。苏员外开放园林,成了一时佳话,无数人前往姑苏,不为游园,只为在那映月湖边,感受一次“舍与得”的智慧。
阿枫的名字,依旧无人知晓。但一个“叶”姓先生的传说,开始在江湖上,在文人雅士间,悄然流传。有人说他是退隐的仙人,有人说他是得道的禅师,更有人说,他就是《安河记》的作者阿枫的真身。
无论人们如何猜测,阿枫本人,早已离开了姑苏。他像一只没有目的地的候鸟,随心而动,随风而栖。
这一日,他来到了大漠边缘的一座孤城,名为“鸣沙”。
鸣沙城,因其背靠一片会发出声响的沙漠而得名。这里地处要冲,是连接中原与西域的咽喉。因此,这里龙蛇混杂,既有走南闯北的商队,也有亡命天涯的刀客,更有各国派来的探子。
城里最热闹的地方,不是酒楼,不是赌坊,而是一座名为“百战”的擂台。
“百战”擂台,是鸣沙城主设立的。规则很简单,任何人,都可以上台挑战。连胜百场者,便可获得城主许诺的三个愿望,无论是什么。
这个规矩,已经设立了十年。十年来,英雄辈出,豪杰并起,却从未有人能走到最后。最接近的,是一个名为“孤狼”的刀客,他连胜九十九场,却在第一百场,被一个不知名的剑客,一剑封喉。
从此,“百战”擂台,成了江湖中人心中,一个荣耀与死亡并存的圣地。
阿枫来到鸣沙城时,恰逢“百战”擂台,正在进行一场对决。
台上,一个手持双刀的壮汉,正被一个白衣剑客逼得节节败退。那剑客的剑法,快如闪电,狠如毒蛇,每一剑都直取要害。壮汉虽然勇猛,但在他面前,却像一头被困住的野兽,空有一身力气,却无处施展。
只听“铮”的一声,壮汉的双刀被击飞,剑客的剑尖,已经抵在了他的喉咙上。
“我输了。”壮汉满脸绝望,闭上了眼睛。
剑客冷笑一声,手腕一抖,便要取其性命。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台下传来。
“剑,是用来杀人,还是用来守护?”
声音不大,却清晰地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剑客的动作一顿,皱眉向台下看去。只见一个青衫年轻人,正站在人群中,神色平静地看着他。
“你是何人?想管我‘追魂剑’的事?”剑客的语气,充满了不屑。
“我只是好奇。”阿枫走了出来,站在擂台之下,“你剑法高超,为何却只用来取人性命?”
“废话!擂台之上,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杀人,难道等着被人杀吗?”追魂剑冷笑道。
“可你看台下的人。”阿枫指了指周围,“他们来看的是什么?是荣耀,是武学,是那种超越生死的精彩。他们想看的,是英雄的诞生,而不是屠夫的表演。”
“你赢了,得到的,只是对手的性命,和观众的恐惧。你输了,失去的,是你的生命。无论输赢,你都一无所获。这样的百战,赢了,又有什么意义?”
追魂剑闻言,眼中闪过一丝迷茫。他自练剑以来,所学的便是杀人技,所想的,便是如何更快,更狠地击败对手。他从未想过,剑,还有别的用处。
“那你告诉我,剑,还有什么用?”他反问道。
“剑,可以用来开山辟路,可以为百姓斩除妖邪,可以用来守护一个你想要守护的人。”阿枫缓缓说道,“当你的剑,不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时,它便不再是杀人的凶器,而是守护的道标。”
“胡说八道!”追魂剑被说动了心,但嘴上却不肯服软,“光说不练假把式!你上来,让我看看你的剑,是如何‘守护’的!”
“好。”阿枫点了点头。
他纵身一跃,轻飘飘地落在了擂台上。他没有带剑,只是赤手空拳。
“你的剑呢?”追魂剑皱眉。
“我的剑,在这里。”阿枫指了指自己的心口。
“找死!”追魂剑被他的态度激怒,大喝一声,长剑出鞘,化作一道寒光,直刺阿枫的心口。
所有人都惊呼出声。他们以为,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会死在这一剑之下。
可就在剑尖即将触及阿枫衣衫的瞬间,阿枫动了。
他没有躲,也没有闪。他只是伸出了两根手指。
“叮!”
一声清脆的声响。
追魂剑那势不可挡的一剑,竟被阿枫的两根手指,轻描淡写地夹住了。剑尖距离阿枫的胸口,不过半寸,却再也无法前进分毫。
追魂剑脸色大变,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却发现自己的剑,像是被一座大山夹住,纹丝不动。
“你的剑,充满了杀意,充满了愤怒。所以,它很重,也很脆。”阿枫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而我的剑,是空的。空,故能容纳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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