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阳那份带着岁月痕迹的电子日志,如同投入精密天平的一枚沉重砝码,彻底打破了柳林村案的平衡。
日志里用冷静甚至带着些许愤懑的笔触,详细记录了带队王工如何明确指示他“调整”李秀英家菜地的评估等级和面积,提到了“控制成本”的上级压力,甚至记下了当时争吵的几句关键对话。时间、地点、人物、内容,一应俱全,与那份被涂改的原始评估报告复印件完美印证。
叶凡和唐若雪连夜将这份关键证据进行了公证保全,并迅速起草了《补充证据提交说明》,将徐阳的证人证言(隐去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证人A”代称)笔录、公证后的日志打印件及U盘拷贝件,作为新证据一并提交给了省高院。
这份“炸弹”般的材料送入法院,效果立竿见影。
严法官亲自打来电话,语气前所未有的凝重:“叶律师,你们提交的新证据,合议庭已经评议。证据来源清晰,内容具体,与在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明力很强。合议庭决定,将就此组织一次庭前会议,听取双方意见。”
庭前会议,通常是法院为了厘清争议焦点、组织证据交换、尝试调解而召开的非正式会议。
但在此时召开,并且严法官亲自强调“证明力很强”,其信号意义不言自明——法院天平,已明显向上诉方倾斜。
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回市政府。原本还寄希望于通过省城大律师的专业能力在实体问题上扳回一城的对方阵营,彻底慌了阵脚。
评估报告造假被坐实,这已不仅仅是补偿多少的问题,而是涉及行政违法、甚至可能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严重事件。
压力如同雪崩般传递下来。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要求“务必在法律框架内,稳妥、尽快解决柳林村问题,消除不良影响”。
就在庭前会议召开的前一天,叶凡接到了市政府秘书长亲自打来的电话,语气不再是之前的官方套话或隐晦施压,而是带着一种近乎恳切的“协商”姿态。
“叶律师,我是市政府张秘书长。关于柳林村的事情,我们希望能和您、还有唐律师,进行一次坦诚、深入的沟通。你看,能不能安排个时间?地点你们定。”
对方主动放下身段,要求谈判。
叶凡捂住话筒,低声与唐若雪交换了意见,然后回应道:“张秘书长,沟通可以。但我们的当事人是柳林村128户村民。任何实质性的沟通,必须有村民代表在场。”
“可以,完全可以!”张秘书长忙不迭地答应。
时间定在第二天下午,地点则选在了“若凡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叶凡和唐若雪刻意将主场放在了自己熟悉的地方。
第二天,市政府方面由张秘书长带队,自然资源局局长、法制办主任等一行五六人准时抵达。
而柳林村这边,则由李秀英、李强和另外两位被推选出的德高望重的老人作为代表,在叶凡和唐若雪的陪同下,坐在了谈判桌的另一侧。
气氛起初有些凝滞。官员们习惯了居高临下,村民们则积怨已深,充满戒备。
张秘书长首先开口,依旧是那套“理解村民困难”、“支持城市发展大局”的官样文章,试图为接下来的讨价还价铺垫。
叶凡没有给他太多发挥的空间,直接打断了对方:
“张秘书长,今天我们坐在这里,不是来听宏观道理的。我们手中有确凿证据证明,柳林村项目的征地评估环节存在系统性造假,程序严重违法。这些问题不解决,谈任何补偿方案都是空中楼阁。我们希望市政府能首先正视并承认这些问题,并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
他的话如同一把匕首,划破了温情的面纱。
自然资源局局长的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张秘书长深吸一口气,努力维持着平静:
“叶律师,关于评估环节可能存在的一些……不规范操作,我们内部也在核查。如果确有问题,我们绝不姑息,该纠正的纠正,该追责的追责。但是,项目不能停,村民的安置补偿问题,也必须尽快解决。我们希望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什么样的方案?”李秀英忍不住开口,声音带着颤抖,“是把俺们当叫花子一样打发了吗?俺们要的是公道!是按法律该给俺们的钱!”
李强也激动地补充:“还有安置房!那房子根本没法住人!你们自己去看看!”
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积压了三年的委屈和愤怒喷涌而出。
唐若雪适时地控制住场面,将话题拉回法律框架:
“各位领导,村民们的诉求很明确:第一,承认评估造假和程序违法事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二,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市场价值,重新核定补偿标准;第三,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安置房进行整改或置换。这是解决问题的基础。”
她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依据最新政策和周边市场价测算的补偿方案建议,以及安置房质量鉴定的初步申请文件,推到了对方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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