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三十二岁的周丽红,可能是因为没生过孩子的缘故,还跟年轻时候一样,该瘦的地方瘦,该胖的地方有肉。人长得也不赖,尤其笑起来的时候,挺晃眼。
“不冷,不冷,心里热乎身上就不觉得冷,是吧?建民兄弟!”马大勺开着玩笑凑到了炕沿边上,伸手摸了摸斜靠在一个被垛上的男人身子底下,“丽红,炕不太热呀,再烧点儿火吧,金泉这身子骨怕是受不住。”
他说的金泉就是周丽红的丈夫王金泉,常年有病,一到冬天趴炕。
不过精神头还好,瘦得没人样的脸上硬挤出一个笑容,用干巴巴的声音说道:“洪军哥,建民,你们两个坐炕上,不凉,那儿有烟,自己卷。”
马大勺本名叫马洪军,因为脸长得扁平,脖子还有点儿细,正面看上去跟个大马勺似的,所以,人们一般都叫他马大勺。
陈建民跟周丽红不是很熟。
主要原因是周家村东西向太长了,足有五六里地,两人见面儿次数都少,当然,也跟原来的陈建民性格木讷有一定关系。
“丽红姐,这是我前些天儿上山下套子整来的,寻思给我姐夫炖点汤啥的,你看放哪儿?”
陈建民往上提了一下手里那只毛发齐全的冻野鸡。
“啧!你来就来呗,还拿这个干啥?”周丽红嘴里说着客气,手却已经非常及时地接过了野鸡。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闪了闪,把目光从马大勺脸上挪开,看向陈建民。
从上到下打量了一下,点点头。
看起来对他的形象还算满意。
陈建民注意到马大勺的眼神从进屋开始就没离开过周丽红身上,再结合他刚才在护林点说漏嘴的话,心中了然。
这对表兄妹有点儿故事啊。
不过,这跟他没关系,咦?人呢?咋没见刘晓梅呢?
正琢磨着呢,拎着野鸡出去的周丽红很快又回来了,身后跟进来一位个头高挑的姑娘。
尽管看过相片,但第一次见到刘晓梅本人,陈建民还是被惊艳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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