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的6月7日,瞳再次以扫描的身份证签署了一份2200万日元的合同,以精美的土地和新房作为抵押。严格来说这不是贷款,而是一份买卖合同,其中包含了回购条款,只要在7月7日前支付3500万日元,土地和房子就能赎回。
这份买卖合同的回购金额比贷款高出1300万日元,相当于一个月百分之七十九的金融利率,远超当时法律规定的百分之二十九点二的贷款利率上限。房地产公司将早苗的土地和房子所有权更改为虚构的地址和名字,以4500万日元挂牌出售。
瞳将2200万日元中的大部分用于偿还早苗在南公关酒吧的债务。然而在7月7日回购期限到来时,由于瞳无力支付3500万日元,土地和房子的所有权正式易手。早苗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了全部财产。
直到7月24日,早苗去看新房修建进度时才发现此事。她愤怒地质问瞳,两人在家中发生了激烈争吵。而此时瞳的绝望和愤怒终于爆发,她在那间公寓里用腰带将姐姐早苗杀害。
案发当天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7月24日凌晨3点,铃木睡觉,晚上8点醒来,发现姐姐和孩子都不在家。瞳告诉她,他们去朋友家过夜了,还说浴室坏了不能用。铃木吃了泡面,听了CD,直到25日凌晨才睡。
瞳随后开始处理尸体,她穿着粉色T恤和黑色短裤,戴着口罩,在浴室里进行肢解。浴室里气味刺鼻,她让铃木帮忙一起处理,被铃木拒绝了。铃木提出自首,瞳却说要再等一天。
7月25日,瞳委托一位男性朋友将孩子送到早苗的父亲那里,并告诉对方孩子的母亲去旅行了。同一天,瞳购买了电锯和蓝色塑料布,开始更彻底地肢解尸体。
7月26日,瞳再次联系那位男性朋友,让他来公寓。当朋友到达时,发现瞳的状态异常,浴室里有奇怪的气味。朋友感到害怕,借口离开并立即报警。警方赶到现场,发现了骇人的肢解现场和仍在公寓内的瞳和铃木。
五、真相与谎言的交锋
2003年7月,警方指控北原瞳犯有谋杀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最初,瞳全面认罪,承认因对姐姐早苗挥霍保险金及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愤怒,于7月24日晚用腰带杀害早苗,随后在浴室里用蓝色塑料布包裹尸体,并用电锯肢解。
她还打电话给熟人,谎称早苗的母亲病倒,要将早苗的孩子寄养在外。然而在审判的最后关头,瞳的辩护律师提出惊人主张,推翻其先前的供词,声称真正的凶手是瞳的共居人铃木奈津子。
辩方称案发当晚早苗与瞳激烈争吵,铃木担心瞳有生命危险,失手杀害了早苗。瞳为了保护铃木主动承担罪责,甚至伪造了作案细节。辩护律师还指出铃木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导致记忆缺失,可能忘记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然而检方提交了瞳与铃木的通信,作为关键证据,揭示了瞳试图利用铃木的病情和服药时让其顶罪的阴谋。瞳在信中写道:"你长期患病又在服药,杀人应该不会被判刑吧?"瞳在信中还写道:"我想见你,每天都来探监吧,如果不行就每天给我写信。"铃木回信称:"我会等你出狱后我们一起生活。"
这些信件暴露了瞳试图推卸责任的意图。铃木读懂了瞳的意图,回信拒绝道:"如果我是一个人或许我会答应,但现在我有猫和妈妈,我不能。"瞳收到回信后愤怒地写道:"你选择了妈妈而不是我是吗?"为了绕过拘留所信件检查,瞳委托被判缓刑的狱友代寄信件,试图掩盖阴谋。
这些信件最终成为法庭上揭穿她谎言的铁证。此外,铃木的证词进一步粉碎了瞳的计划。她回忆到:7月24日凌晨3点睡觉,晚上8点醒来,姐姐和孩子都不在家,瞳说他们去朋友家过夜,还告诉我浴室坏了不能用,我吃了泡面,听了CD,直到25日凌晨才睡。她否认参与任何犯罪行为。
铃木还描述了瞳处理尸体的细节:"她穿着粉色T恤和黑色短裤,戴着口罩,浴室里气味刺鼻,她让我帮忙一起处理,我拒绝了,我提出自首,她却说要再等一天。"铃木承认自己患有十余年的精神疾病,但坚称未参与谋杀。
这些证词凸显了瞳的罪行和操纵行为。辩护律师试图利用铃木的病情,称她失忆忘记罪行,但这一说法缺乏证据支持。法庭认定瞳的翻供如同一场豪赌,却未能动摇真相。铃木的证词清晰可信,瞳的信件暴露了她推卸责任的阴谋。她的狡猾不仅体现在犯罪行为中,还在于利用缓刑狱友寄送信件,试图规避检查。
法庭认定瞳对早苗挥霍保险金、忽视孩子以及羞辱自己的行为心生怨恨,蓄意谋杀,罪行确凿。最终,北原瞳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铃木奈津子则因证据不足获释。
喜欢大案要案详情录请大家收藏:(m.xtyxsw.org)大案要案详情录天悦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