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后杜少平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1月10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保护伞的崩塌:权力的滥用与后果
5.1 关系网络:权力的扭曲
"操场埋尸案"涉及的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等案件也在紧锣密鼓地办理中。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炳松等公职人员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黄炳松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并埋尸于操场后,伙同杨军等人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
杨军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后,接受杜少平和黄炳松的钱物和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
杨荣安在邓世平被杀案发生后,出于个人私利,按照黄炳松的指使,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
5.2 法律制裁:正义的延伸
2019年12月30日,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黄炳松等10名涉案公职人员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均以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怀化市公安局原侦查员、法医邓水生以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 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守钿、原大队长曹日铨、原侦查员陈领、新晃一中原办公室主任杨荣安以徇私枉法罪分别判处十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怀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七年。
一审宣判后,黄炳松、杨学文等9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4月3日,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宣判方式对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黄炳松等人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
5.3 全面清查:19名公职人员被处理
"操场埋尸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扫黑办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湖南省委高度重视,要求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办案件,对涉案人员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最终,"操场埋尸案"涉及省、市、县三级19名失职渎职公职人员被依纪依法处理。这些人员包括: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正科级侦查员、副主任法医邓水生(已退休),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洪波,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曹日铨,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守钿,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领,在参与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的请吃或钱物,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爱国,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文(已退休),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徐勇,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均平,时任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时任新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张家茂,时任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绍昆,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时任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委书记)等9人,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撤职等党纪政务处分。另,杨清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六、恶魔的双面人生:杜少平的真实面目
6.1 表面斯文:伪装的善良
在周围人看来,杜少平是一个脾气很好的老板。戴着眼镜斯斯文文,也会礼貌和大家打招呼。他名下有着多家公司,其中,由他直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两家,都位于新晃县城内,分别是新晃县夜郎谷休闲中心和新晃县刘姐粉馆。
然而,这只是杜少平的表面伪装。在这副斯文外表下,隐藏着一个凶残、暴虐的灵魂。
"在杜少平眼中,邓世平把控工程质量,是在挡他的财路。"杜少平的一位受害者说。杜少平用惯用的手段恐吓,说"用不了50万我就把你人头买掉"。
6.2 暴力本质:犯罪的深渊
2005年,杜少平拿着从操场工程中赚取的钱,经营起了一家名为"夜郎谷"的KTV,做歌舞娱乐生意。但他却曾因为歌厅台柱子跳槽带走了部分客源,就找人泼硫酸进行报复。在事情败露后,又找人做了替罪羊,自己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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