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他就把当初那点丑事,全都告诉儿子。”
“并承诺,每个月给1500块,当作替儿子给她养老了。”
“典型的打一棒子,给一颗甜枣。”
“梅芳菊思虑再三,答应了下来。”
“于是,她就在校区旁边找了个环卫的工作,一干就是6年。”
“看着自家儿子毕业、留校工作、找女朋友。”
“就在案发前两天,她在街上工作时,看到了一件事。”
“本案的受害人刘彩芽,和一个孕妇发生了争吵,还上手推了人家一把,差点没摔倒。”
“而这个孕妇,正是姜正的未婚妻,李语曼。”
“所以…….”
金胜此时眉头早已皱了起来。
一下子来了两个意料之外。
原以为法援案只是幌子,杜勇军这边才是杀手锏,没想到里面还有猫腻。
如果季清风说的这些全是真的,那一旦自己接下…….
可这里有个问题。
金胜连忙开口问道:“季律师,首先感谢你的告知。”
“但我还想问一下,为什么连卷宗里,都没有提及的事情,你们却知道的如此详细?”
“还有梅芳菊在街头,看到刘彩芽和李语曼吵架这一情况。”
季清风没有正面回答,轻笑了一声道:“还记得我提过一个人吗?”
“梅菊芳第一次离婚,是因为他。”
“第二次离婚后,又遇到了他。”
“第三次,虽没有领证,但却搭伙一起过日子。”
金胜记性当然没有这么差。
“王明城…..”
季清风立即接话道:“不错,就是他。”
“3个多月前,出狱没多久的王明城,打听到梅芳菊在魔都的消息,便找了过来。”
“等他找到环卫站点,向其他人询问的时候,才得知梅芳菊被抓了,关在看守所。”
“于是,他就联系警方,以老家亲戚的名义。”
“辗转之下,王明城在法援中心,拿到了我的手机号码。”
“金律师,你应该不知道吧!”
“这件案子,最先是在我手里的。”
“法援中心的王书记,鉴于梅芳菊环卫工人的身份,特意打了个电话给秦彦。”
“而他,则是丢给了我。”
“………”
“在王明城的全盘讲述下,我分别联系了姜云财、陈图贵。”
“至于街头那一幕,正是姜云财告诉我的。”
“原来当天看到这事后,梅芳菊就特意告知了对方,生怕李语曼动了胎气。”
“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去看守所会见了梅芳菊,并确认了这一事实。”
“她倒是不傻,没跟警方提及这一点。”
“否则,罪名说不定就要改喽!”
“明知对方有心脏病,仍故意进行击打,由此导致对方死亡。”
“啧啧…….”
不得不承认,季清风说的没错。
如果真把这一通东西说出来,加上相应的证据支持,梅芳菊百分百得判重刑。
从无意、过失,变成了故意、报复。
甚至可以说,下半辈子,很难出来了。
金胜深吸一口气道:“季律师,能不能透露一下。”
“如果我接下这个案子,秦彦准备怎么对付我?”
“是否有具体的计划?”
季清风不假思索的回道:“当然可以…..”
“我既然选择开口,就没想藏着掖着,故意吊你胃口。”
“一旦你接下案子,秦彦便会联系王明城,让他去找你。”
“把所有东西全都托盘而出,包括梅芳菊看到李语曼被刘彩芽欺负的事实。”
“那么我请问,金律师…..当你得知事实真相后,会怎么做?”
“是劝王明城去找检察机关坦白、还是保持沉默,就当不知道。”
金胜很清楚这个选择题的利弊。
可以说……两难。
坦白,检察官肯定会把王明城列入证人名单。
到时候只要在法庭上轻飘飘说一句,这是金胜让他去检察署的。
那直接Game Over!
一个不尽力维护自己委托人利益的律师,以后谁会找你辩护。
保持沉默,哪更麻烦。
王明城反手一个举报,说金胜给了他钱,收买他。
让他别去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真相不重要。
当王明城单独见到金胜那一刻,结局便已注定。
两条法律法规在等着了。
第一,律师执业规范。
律师协会明确规定,律师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司法活动。
收买知情人,属于严重违规行为。
第二,妨害作证罪。
根据《刑法》第307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构成妨害作证罪。
尤其是律师,知法犯法。
至于王明城为什么会这么听话。
一个老赌棍、刚从里面出来、兜里能有几个子。
不用刷个100万,只要秦彦这个榜一大哥拿出3、5万块,他便可以指哪儿打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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