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了,李默依然记得那个深秋的午后。
阳光斜斜地打在他办公桌的玻璃板上,折射出一道刺目的光斑。快递员送来一个红色的信封,烫金双喜在阳光下亮得晃眼。他捏着信封的一角,纸张的温度似乎还带着邮路上的余温,可指尖却像是被灼伤了一样,猛地缩回。
那是苏晚的字迹。她的“苏”字最后一笔总是拖得很长,像一条不舍得收回的触角。十年前他见过无数次,批改作业时,写情书时,在图书馆占座时。他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这个字迹了。
信封里是请柬,简简单单几行字,时间、地点、她的名字和另一个人的名字。李默的目光在那个陌生的名字上停了好久,脑子里嗡嗡作响,像有一千只蜜蜂在开一场盛大的葬礼。他记得她说过,以后结婚一定要用最俗气的红色,最俗气的烫金双喜,因为越俗气越长久。她总说他们的爱情太飘,像校园里那些被风吹散的银杏叶,好看但留不住。
办公室的挂钟滴答走着,同事们进进出出,有人问他脸色怎么这么差。他摇摇头,把请柬夹进一本永远也不会再翻开的旧书里,继续改那叠永远也改不完的学生作文。可那些工整或潦草的字迹忽然都变得模糊,像隔着水在看。
下班后他去了学校旁边的奶茶店。老板娘还记得他,笑着说好久不见,还是老样子?他点头,要了一杯她以前总点的杨枝甘露。西柚粒在吸管里上上下下,他含了一口,酸得整张脸都皱起来。老板娘说今天的西柚可能有点苦,要不换一杯。他说不用。
苦吗?他想告诉她,你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苦。
十年前他也是在这家店,拿着两杯杨枝甘露等她。她从图书馆出来,穿着白色连衣裙,头发随手扎了个马尾,在阳光下像一棵会走路的小白杨。她说李默你知道吗,我今天在图书馆看到一句话:“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你说我们上辈子是不是也认识?他笑着把吸管插好递给她,说肯定认识,上辈子你肯定是偷了我家鸡的小贼,这辈子来还债的。她追着他打了半个操场,奶茶洒了一身,两个人坐在草地上笑得直不起腰。
那时候他们大二,在一起一年半,以为能一直这样下去。她学中文,他学物理,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专业,却在图书馆相邻的位置坐了整整一个学期才说第一句话。那句话是她的笔滚到了他脚边,他捡起来递过去,她说谢谢,他说不客气。然后她突然笑了,说你看我们多默契,一个学期都在对方面前晃来晃去,非要等一支笔才开口。他也笑了,说物理系的人比较迟钝,需要外力推动才能发生反应。她说那我是外力?他说你是催化剂。
后来他们在一起,每天一起吃饭,一起自习,周末去看电影或者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走。她给他讲张爱玲的苍凉,他给她解释薛定谔的猫。她说你们物理系的人真残忍,把猫关在盒子里又生又死的。他说你们中文系的人真矫情,把简单的爱情讲得那么复杂。说完两个人都笑了,因为她知道他不是真的在批评,他也知道她不是真的在指责。
那时候的甜是真的甜。学校门口五块钱的炒粉,图书馆免费的白开水,挤在单人床上看盗版碟,每一件事都带着光。她喜欢把腿搭在他身上看书,他的腿麻了也不敢动,怕惊跑她难得安静的阅读时光。她看完一章会突然抬头亲他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看。那些细碎的亲吻像夏天的雨点,密集,温热,带着她洗发水的味道。
大三那年冬天特别冷,她感冒发烧,他翘了专业课去校医院陪她。她裹着棉被只露出一双眼睛,说李默你回去吧,别传染给你。他说物理系的人百毒不侵。她说那你给我讲故事。他就编了一个物理学家和文学家的爱情故事,说物理学家每天给文学家画星空图,文学家每天给物理学家写诗,后来他们发现星星的运行轨迹和诗的韵律是一样的。她裹着被子笑,说你是物理学家,但我不是文学家,我只会写幼稚的小诗。他说那更好,幼稚的诗比成熟的诗真诚。
他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下去,像校园里那些老梧桐,一年年落叶,一年年发芽,循环往复,永不停歇。他甚至想好了毕业后的计划:先在这个城市找工作,等她考研,然后在她读研的学校附近租房子,等她毕业就结婚。
但毕业前的那个春天,什么都变了。
她开始频繁地消失,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问他就是社团活动。他知道她在说谎,因为她一说谎就不敢看他的眼睛。他跟着她去过一次,看到她和一个男生在咖啡厅说话,隔着玻璃听不清内容,但她的表情是他从未见过的——认真,紧绷,像一根拉满的弦。那个男生他认识,哲学系的研究生,学生会主席,校辩论队的最佳辩手。全校都知道他喜欢苏晚,追了她三年。
李默没有冲进去。他站在咖啡厅外面,看着街边的玉兰花开得不管不顾,白花花一片,像是要把整个春天都用完。他突然想起她说过,她最喜欢玉兰,因为别的花都要绿叶衬托,玉兰偏不,光秃秃的枝干上也要开,倔强得要命。那时候他揉着她的头发说,你就是我的玉兰。可现在他觉得自己不是那根光秃秃的枝干,他只是一片还没长出来就被风吹走的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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