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她来找他,在图书馆门口,穿着第一次见面时那条白裙子。四月的风还有些凉,她的嘴唇冻得发紫。她说李默,我要去北京了,他帮我联系了那边的实习,可能会留在那边考研。
他没说话。他要说什么呢?说你不能走?说我们计划好的未来呢?说那个哲学系的人能给你的我也能给?
她继续说,语速很快,像是怕一慢下来就说不出口。她说李默你是个好人,但你太安稳了,安稳到让我能看到二十年后的自己。我想要一点不确定的东西,哪怕会摔跤。
他问她,你爱他吗?
她沉默了很久,说不知道,但至少他让我觉得害怕,害怕得不到,害怕失去。而你,李默,你让我觉得安全,安全到我觉得我们可以永远这样,可永远太长了,长到让我害怕。
他想说安全有什么不好,可终究没说出口。他只是把手里那杯给她买的杨枝甘露递过去,说喝完再走。她接过去喝了一口,眼泪就掉下来,说真苦。他尝了一口自己的,明明是甜的。
后来他才知道,那天的西柚确实苦,老板进了一批不好的货,他运气差,刚好买到了。但那一刻他以为她说的苦是别的东西,是他给不了她的东西。她没有喝完就走了,那半杯杨枝甘露被遗忘在图书馆门口的台阶上,橙黄色的液体慢慢渗透进水泥的缝隙,像一滩干涸的眼泪。
毕业后他留校当了物理系的辅导员,后来又读了在职研究生,一路做到讲师。生活像他想象中的一样安稳,每天上课、改作业、写论文,周末偶尔和同事聚餐,假期回老家看看父母。父母催他找对象,他也见过几个,可每次坐在咖啡厅或者餐厅里,看着对面女生的脸,他都会想起苏晚喝杨枝甘露时被酸得皱起来的脸。他知道这样不对,可控制不了。
五年过去,十年过去,他以为自己早就不在意了。记忆会褪色的,感情会淡的,物理系的老师最清楚熵增定律,世间万物都趋向混乱和消散,没有什么永恒。可那份请柬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以为已经生锈的锁。
他去了婚礼。
那天他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西装,是她以前说好看的那件。到了酒店门口他又犹豫了,站在旋转门外看里面人来人往,鲜花拱门,气球彩带,一切都俗气得恰到好处。他想她终于如愿以偿,用最俗气的方式办了最隆重的婚礼。
他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桌上的人都不认识,寒暄几句各自玩手机。婚礼进行曲响起的时候他抬起头,看到她从门口走进来,婚纱很白,白得让他想起十年前图书馆门口那条连衣裙。她挽着新郎的胳膊,笑得很好看,那种笑他见过,是发自内心的,眼睛弯弯的,嘴角有深深的梨涡。
新郎果然很优秀,高大英俊,致辞时说感谢所有人,尤其感谢新娘愿意选择他,让他成为世界上最幸运的人。苏晚在旁边擦眼泪,妆花了一点,主持人调侃说新娘太感性,台下都在笑。李默也想笑,可嘴角刚动就尝到一股咸味,他抬手抹了一下,发现自己在流眼泪。
敬酒的时候她走到他这一桌。十年的时间没有在她身上留下太多痕迹,只是从女孩变成了女人,眼神里多了些他读不懂的东西。她看到他的时候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说李默你来了。他说嗯,恭喜。她给他倒了一杯酒,说一定要喝,这是她亲手挑的红酒。他接过来一口喝完,酸涩的味道从舌尖一路烧到胃里,不知道是酒的问题还是他的问题。
她转身去下一桌了,裙摆扫过他的脚背,像一片云。他忽然想起大学时有一次在操场散步,她的裙摆也是这样扫过他的小腿,她说李默你看我的裙子像不像一朵会走路的云?他说像,而且是一朵会偷鸡的云。她追着他跑,最后两个人都倒在草坪上,看着天上的云慢慢变形状。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家。醒来的时候躺在床上,头痛欲裂,请柬从旧书里掉出来,被翻到了有名字的那一页。他盯着那个名字看了很久,然后做了个决定。
他把冰箱里所有的杨枝甘露都扔了,把手机里存了十年的照片都删了,把写了一半从没寄出去的信都撕了。然后他打开电脑,开始写一份辞职信。
他要离开这个城市了。去哪里还没想好,可能是南方,可能是西北,总之要离所有的记忆远远的。物理系的人总是相信距离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比如引力,比如光的颜色,比如心动的频率。
收拾东西的时候他从抽屉最深处翻出一张旧照片,是他们毕业时在图书馆门口的合影。她站在他旁边,比了个剪刀手,笑得很傻。照片背面有一行小字,是她的笔迹:“李默,对不起,但我会永远记得你。”
他看了很久,然后把照片夹回那本旧书里,放进了准备捐给图书馆的纸箱。书会找到新的读者,照片会在书页里慢慢泛黄,而他会坐上南下的火车,不知道终点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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