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兴元年,四月初八,南中黑石峒。
蛮族的牛角号声在山谷间回荡,呜呜咽咽,低沉而苍凉。黑石峒最大的晒谷场上,铺满了新割的茅草,中央堆起三座柴堆,每堆都有两人高。数百名僰人、板楯蛮、青衣羌的酋长、头人围坐四周,脸上涂着各色图腾,眼神或敬畏,或好奇,或敌视。
马越站在柴堆前的高台上,身穿蛮族大祭司的七彩羽衣,头戴鹰羽冠,手持骨杖。这套装束是阿吉峒主献上的,说这样才能得到山神和祖灵的认可。
“今日,”马越用生硬但清晰的僰语高声道,“我马越,汉人;颜平,汉人。但我们来到南中,不是来做主人的,是来做兄弟的!”
他举起骨杖,指向东方:“在山的那边,有赵循,他杀我族人,夺我土地;有林鹿,他占我汉中,逼我远走。他们都说:汉人是人,蛮人不是人。但我要说——”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台下每一张脸:“在这里,在五溪,在黑石峒,没有汉蛮之分,只有兄弟之分!愿意和我马越做兄弟的,就是一家人;不愿意的,可以走,我绝不强留!”
台下响起嗡嗡的议论声。几个酋长交头接耳,神色各异。
马越继续道:“为了证明我的诚意,今日,我马越要娶阿吉峒主的女儿阿萝为妻;颜平将军要娶白狼峒沙摩柯的妹妹阿雅为妻。从今往后,我们的血脉,将与南中的血脉融合在一起!”
话音一落,牛角号再次吹响。两队蛮族少女簇拥着两个新娘走上高台。阿萝十七八岁,皮肤黝黑,眼睛大而明亮,身穿五彩嫁衣,颈间挂着数十串骨饰。阿雅稍长几岁,身材高挑,腰间佩刀,眉宇间有股英气。
马越和颜平分别走向自己的新娘。按照蛮族礼仪,两人要当众喝下“合血酒”——将各自手指割破,滴血入酒,一饮而尽。
马越毫不犹豫,拔出腰间短刀,在左手食指一划,鲜血滴入阿萝捧着的牛角杯中。阿萝也割破手指,两人的血在酒中融合。
“饮此酒,血脉连;生同衾,死同穴!”马越高举牛角杯,仰头饮尽。
颜平那边也完成了仪式。
台下爆发出震天的欢呼。蛮族重诺,更重血脉。汉人将军愿意娶蛮女为妻,这比任何誓言都管用。
阿吉峒主走上高台,双手捧着一把镶满宝石的弯刀:“马将军,这把‘山神刀’,是黑石峒世代相传的宝物。今日,我把它交给你。从今往后,你就是五溪所有部落的‘大峒主’,所有勇士都听你号令!”
马越双手接过弯刀,高高举起。阳光照在刀身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芒。
“点火!”他大喝。
三座柴堆被同时点燃,烈焰冲天而起。按照蛮族习俗,这是向山神献祭,祈求山神保佑新的联盟。
浓烟滚滚,直上云霄。
马越望着台下欢呼的人群,脸上露出笑容,但眼中却一片冰冷。
联姻是手段,不是目的。他要的,是整个南中的力量。
有了这支力量,他就能杀回汉中,夺回失去的一切。
至于阿萝……他看了一眼身旁的新娘。少女眼中满是崇拜与期待。
她会是个好棋子,好工具。
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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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汉中,南郑。
陈望站在将军府书房中,面前站着十二个黑衣人。这些人高矮胖瘦不一,但有个共同点——眼神锐利如鹰,身形矫健如豹,站在那里就像十二把出鞘的刀。
“都认识我吧?”陈望开口。
“汉中‘夜不收’,拜见将军!”十二人单膝跪地,动作整齐划一。
夜不收,是陈望在羌地平叛时组建的一支特殊部队。一共三百人,专门负责侦察、潜伏、刺杀、破坏。他们不穿军装,不列军阵,常年游走在敌后,像幽灵一样无处不在。
这十二人,是三百夜不收的队长。
“起来吧。”陈望摆手,“从今日起,你们不再归我节制。”
十二人一愣。
“主公从长安派了人来,接掌夜不收。”陈望顿了顿,“这个人,你们应该听说过——典褚。”
“典将军?”一个队长失声道,“他不是主公的亲卫统领吗?”
“现在也是。”陈望道,“但主公说了,夜不收这样的精锐,应该用在更重要的地方。所以从今日起,夜不收直属主公,典褚暂代统领。”
正说着,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典褚那铁塔般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几乎把整个门框填满。
“典将军。”陈望抱拳。
典褚还礼,瓮声瓮气道:“陈将军,主公让我带句话:汉中防务,全权交给你。夜不收,我带走一半,剩下一半留给你用。”
他走到十二个队长面前,铜铃般的眼睛扫过每个人:“俺典褚是个粗人,不懂那些弯弯绕。但主公说了,夜不收是咱朔方的眼睛、耳朵、刀子。眼睛要亮,耳朵要灵,刀子要快。这些,你们能做到吗?”
十二人齐声道:“能!”
“好!”典褚咧嘴笑了,“那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俺。俺带你们去干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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