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恒看着她焦急的模样,摸了摸脖子上的清心玉,心里有了主意。“鲁小姐别急,我有办法!”他眨了眨眼,指尖泛起淡淡的红光,“保管让张公子的手暖和起来。”
第二天一早,霍恒特意揣了片从仙山带来的暖身仙叶,又偷偷运转仙力。赶到破庙时,张于旦正对着冻得僵硬的砚台发愁,墨汁都结了层薄冰。霍恒趁他转身添炭火的功夫,赶紧将仙叶藏进他叠好的棉衣里,又对着砚台轻轻一点——淡红色的仙力悄然渗入,冰碴瞬间化开,墨汁变得温热,连旁边的毛笔杆都暖乎乎的。
张于旦回来时,见砚台里的墨竟是温的,愣了愣,随即拿起毛笔,入手的暖意让他惊讶不已。待他穿上棉衣准备出门时,更是察觉到胸口传来持续的温热,顺着血脉蔓延到四肢,手背的冻疮竟也不那么疼了。他摸了摸胸口,虽不知是何缘故,却隐隐猜到是鲁小姐在牵挂他,嘴角忍不住弯起温柔的弧度。
鲁小姐得知后,对着霍恒深深鞠了一躬,眼里满是感激:“小公子,多亏了你,不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霍恒挠挠头,笑得一脸得意:“这都是小事,只要你们好好的就行!”
书信往来间,时光悄然流淌。张于旦在信里说起科举志向,说想考中秀才后再赴省城考举人,将来做官造福一方,鲁小姐便托霍恒带些晒干的合欢花,说能安神助眠;张于旦在信里抱怨破庙的老鼠扰人,霍恒便偷偷用仙力在庙墙角画了道驱鼠符,还在回信里替鲁小姐写道“莫恼,鼠辈自有去处”。
春去秋来,转眼到了院试的日子。张于旦背着行囊赴考那日,霍恒特意早早就去送他,手里捧着鲁小姐托他转交的“信物”——一片压平的兰花叶,是她生前亲手采的。“鲁小姐说,带着它,定能高中。”
张于旦接过兰花叶,小心翼翼地夹进衣襟,对着郊外的方向深深作揖,才转身踏上赶考路。那几日,鲁小姐的魂魄几乎日日守在墓地门口,望着进城的方向,嘴里反复念叨:“他会中的,一定会中的。”霍恒便陪在她身边,用仙力给她拢了拢气息,安慰道:“张公子那么努力,肯定没问题!”
放榜那日,霍恒挤在人群里,一眼就看到了榜单上“张于旦”三个字,排在秀才榜单的前列。他立刻飞奔去破庙报信,却见张于旦正站在庙门口,手里攥着报喜差役送来的喜帖,眼睛望着郊外,笑得温柔。见霍恒来,他扬了扬喜帖:“小公子,我中了。”
当晚,霍恒带着这个好消息去见鲁小姐。她的魂魄瞬间亮了起来,透明的脸上满是欢喜,围着坟头转了好几圈,轻声道:“我就知道,他一定可以的。”那天夜里,霍恒偷偷躲在张于旦的破庙外,见鲁小姐的魂魄在窗前翩翩起舞,素色布裙在月光下划出优美的弧线,像一只终于圆梦的蝴蝶。他悄悄从怀里掏出颗甜津津的仙果,放在张于旦的书桌上——那是他特意从仙山带来的,能安神健体,就当是给张于旦的贺礼。
张于旦第二天看到仙果,愣了愣,随即拿起咬了一口,甜意瞬间在舌尖炸开,连心里都甜丝丝的。他对着窗外轻声道:“谢谢你,阿晚。”远处的墓地旁,鲁小姐的魂魄轻轻笑了,眼泪却又掉了下来,这一次,是喜悦的泪。
三年时光,就这样在笔墨书香与牵挂期盼中悄然逝去。霍恒的汉服换了新的料子,却依旧是深蓝与浅蓝相间的样式,只是尺寸大了些;他的马尾发髻扎得更高了,额前的碎发依旧带着俏皮的翘边,只是眉眼间褪去了几分稚气,多了些沉稳。
张于旦也变了。他不再是那个清瘦青涩的书生,长成了挺拔的青年,青布衫换成了藏青色长衫,眉宇间的青涩被沉稳取代,唯有提起鲁小姐时,眼神依旧温柔得能滴出水来。他已考中举人,即将赴省城参加会试,案头的兰花长得愈发繁茂,书桌上的书信堆了厚厚一叠,全是写给鲁小姐的心里话。
这日,霍恒又来送信。张于旦递给她一个更厚实的布包,里面除了书信,还有支崭新的玉簪——那是他用中举的赏银买的,莹白温润,刻着细小的兰花纹。“麻烦小公子交给阿晚,告诉她,等我从省城回来,就去她坟前看她。”
霍恒接过布包,应了声好。赶到墓地时,鲁小姐正等在那里,身影比三年前凝实了许多,眼神里满是期待。看到玉簪,她的手指轻轻抚过簪身,眼泪又掉了下来,却笑着对霍恒道:“替我谢谢他,这支簪子,我很喜欢。”
霍恒看着她握着玉簪的模样,又想起张于旦提起鲁小姐时的温柔眼神,心里暗暗叹了口气。三年时光转瞬即逝,约定的日子就快到了。他摸了摸脖子上的清心玉,玉坠温热依旧,仿佛在无声地告诉他:有些等待,终将迎来结果。
风拂过墓地的荒草,带着秋的凉意。鲁小姐的魂魄望着进城的方向,手里攥着那支玉簪,眼神里满是憧憬。霍恒站在她身边,裹紧了斗篷,心里默默想着:等张公子从省城回来,这场跨越阴阳的牵挂,总该有个圆满的结局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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