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飞鞋投身太平洋战区,作战刚猛果决,狠起来连驾机撞舰都敢干。
后来不幸被俘,落入霓虹军手中。彼时敌军早已山穷水尽,粮草断绝,竟至啖食战俘。
他亲眼看着同袍一个接一个消失在铁皮营房深处……
所幸终被盟军解救,亲历胜利曙光。
相较之下,小飞鞋就显得畏缩多了。
当年为躲兵役,绞尽脑汁伪造病历,装得比真病号还像。
那股怂劲,至今让人摇头。
而老飞鞋那代人,才是真正撑起灯塔的人。
正是他们用血肉与胆魄劈开混沌,才换来今日美国的鼎盛气象。
可惜,那代人正悄然退场。如今新长成的一辈,追捧的是躺平与虚无,而非冲锋与担当。
青黄不接,一代逊于一代——等老飞鞋们彻底隐入尘烟,美国的锋芒便开始钝化,东国顺势崛起也就成了必然。
眼下,恰是老飞鞋这批人执掌关键岗位、影响力登峰造极的黄金时期。
此时的美国,最富锐气、最讲务实、也最具威慑力。
“哈哈哈——”老飞鞋朗声大笑,眼角泛光,“听你这么一说,老头子骨头都轻了三分!”
那段烽火岁月,的确是他一生最滚烫的记忆,最骄傲的勋章。
“唉,岁数不饶人呐,准头早不如从前了。现在倒更爱拉弓,偶尔还能射下几头鹿来。”
“真羡慕!我也想亲手放倒一头。”秦迪由衷道。
打猎这事,猎物越大,越见本事,也越有分量。
“机会多的是!现在正是麋鹿季,驼鹿转瞬即逝,但麋鹿成群结队,遍地都是。”小飞鞋忙接话。
老飞鞋也点头:“没错,你手上这杆枪,底子扎实得很。只要瞄得稳,一发就穿心。”
“太感谢了,这份礼,我打心眼里喜欢。”秦迪笑着回应。
这把枪,正是老飞鞋亲手所赠。
“嘘——”老飞鞋突然竖起食指压在唇边。
前方草丛窸窣晃动,两只黑尾鹿踏了出来,毛色油亮,角芽初绽,稚气未脱。
可怪就怪在,众人第一反应不是抄家伙,而是齐刷刷掏出相机,“咔嚓咔嚓”连拍——小鹿受惊,轻巧一跃,眨眼没入林影。
“跑啦。”秦迪摊手苦笑。
“别急,后面还有麋鹿,还有野猪!”老飞鞋拍拍他肩膀,笑意爽朗。
“对!野猪!”秦迪扬了扬手中那支改装狙击步枪,弹匣已满,沉甸甸压着手腕。
再说那两只小鹿,个头委实单薄,就算命中,怕也难解心头之痒。
又走了十几分钟,穿过密林,来到一片开阔林间空地。树冠如盖,荫凉沁人。几只鼓鼓囊囊的大布袋悬在粗枝上。
秦迪凑近细看,只见老飞鞋他们利落地解下袋子,抖开一瞧——竟是整套露营装备。三两下搭好帐篷,掀开一角,便能端坐其中,守株待猎,一盯就是整整一天。
“就在这儿干等着?”秦迪挠挠头,一脸纳闷。
小飞鞋咧嘴一笑,语气轻快:“这法子最省劲儿,当然你也能自己满山转悠找猎物——可这么多人,总有些压根不想追的,总得给他们搭个歇脚的地儿吧?”
嗯,听上去倒也顺理成章。
秦迪点点头,认下了。
说白了,他刚踏出舱门那会儿,本就图个乐呵,顺便混个脸熟。
结识这些米国手握实权的人物,才是正经事。
只是他到底年轻,又头一回撞上这种规模浩大的围猎场面。
枪一上手,林子一进,心跳就跟着节奏快了起来。
那股子新鲜劲儿,硬生生把他拽进了状态——结果落差来得猝不及防。
如今见大伙儿都这般松弛,他也懒得绷着了。
毕竟真打下十头八头猎物,也没啥用;这一趟真正的猎物,其实是眼前这群人。
交好他们,往后在米国谈生意才顺水推舟;再借着他们的名头,到全球各地“围猎”,那才叫游刃有余。
那时瞄准的,哪还是什么野鹿野猪?
是真正能撬动格局的活物!
这场围猎,秦迪起初确实铆足了劲儿。
太有意思了——几十号人,顶着最尖端的装备,在林子里浩浩荡荡铺开阵势。
男人骨子里那点追逐、锁定、制胜的本能,一下子就被点着了。
心神全沉进去,眼睛发亮,手脚带风,玩得酣畅淋漓。
可……
嘿,这帮老外哪是来打猎的?分明是来野餐踏青的。
一路笑声不断,压根没把猎物当回事:多数人在闲聊,少数人在逗趣,真正埋头搜寻的,掰着指头都数得清——就那么三五个人,和秦迪一样较着真。
时间一长,秦迪自己也泄了气。
他和老飞鞋父子俩,慢慢松了弦。
前头由保镖开道,拨开灌木、踩稳路径,专挑安全区探路,防着黑熊灰狼这类猛货突然冒头,惊了后头的贵客。
后头几十位宾客,则三五成群散开,彼此相隔十几步,手持最新款的战术霰弹枪,在林间慢悠悠穿行,像一支武装观光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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