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概述:花季少女的悲惨遭遇
2024年12月13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名22岁的年轻女子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这名女子名叫戴某某(化名戴小暖,2002年出生),她被判处死刑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而她杀害的对象,是与她合租一室的同乡黄某(2004年出生)。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戴某某与黄某同为"00后"年轻女性,且案发前关系看似正常。
戴某某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她伙同另外两名同乡李红(化名)和刘小娟(化名),对黄某实施了长达近一个月的虐待和折磨。她们多次使用铁管等器械殴打黄某,三次用开水烫 其全身,一次用热油烫 其手脚,还用电线 勒 颈,并让黄某长时间受冻挨饿。这些暴行最终导致黄某于2022年2月26日凌晨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这起案件的曝光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仅因为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更因为四名涉案者均为"00后"年轻女性,正值花季却做出如此违背人性的行为。案件经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戴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后核准了死刑判决。
二、凶手背景:"大姐大"的成长轨迹
2.1 戴某某的个人背景与家庭环境
戴某某于2002年8月21日出生于湖南省沅江市黄茅洲镇群利村一村民组,是一个典型的"00后"女孩。她的家庭背景并不优越,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对她的教育也相对缺乏。据当地知情人透露,戴某某的父母在她被执行死刑期间表现得相当冷漠,他们甚至在女儿被处决后不久就像没事人一样照常去茶馆打牌,似乎对女儿的遭遇毫无触动。这种家庭环境可能对戴某某的性格形成产生了负面影响。
戴某某在职业高中肄业后就开始踏入社会,没有接受过完整的中等教育。2020年11月,年仅18岁的戴某某突发奇想,想到长沙市里挣钱。她没有选择独自前往,而是撺掇了同乡温暖(化名李红)、李丽红(化名刘小娟)和黄某一起前往长沙。四个人到达长沙后,合租了一套房子,开始了在城市中的打工生活。
2.2 四人关系与权力结构
四个女孩在长沙合租期间,日常以打零工和送外卖为业。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她们的收入并不稳定,生活过得比较拮据。然而,戴某某并不满足于这种平淡的生活,她逐渐显露出了控制欲和支配欲。
戴某某很快在四人中确立了"老大"的地位,其他三人都听命于她。这种地位的确立并非偶然,而是戴某某精心策划的结果。她首先通过在出租屋内组织赌博,让李红和黄某欠下巨额赌债,然后利用这些债务控制她们的经济来源。据报道,李红和黄某分别欠下戴某某巨额赌债,被要求出具多份欠条,并将务工的收入用以还债,甚至黄某将其家人给的现金也全部交给戴某某。
四人在相处中形成了明确的地位排序:戴某某是"老大",其余三人都听命于她,四人的收入由戴某某统一保管支配。这种畸形的权力结构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戴某某通过建立收入上交、欠条控制、体罚立威的三重控制体系,完全掌控了其他三人的生活。
三、案件始末:一个月的非人折磨
3.1 导火索:送外卖出错引发的暴力开端
案件的导火索是2022年1月下旬发生的一次工作失误。当时,黄某在与李红、刘小娟合作送外卖的过程中屡次出错,被顾客投诉,同时因耽误时间被平台罚款。这原本只是一次普通的工作失误,但在戴某某看来,这是黄某拖累了她们三人。
据报道,黄某因每单外卖超时罚款5元,累计罚款达437元,这成为了戴某某等人对黄某实施暴力的导火索。戴某某、李红和刘小娟一致认为被黄某拖累,决定对她进行"惩罚"。最初,这种"惩罚"可能只是言语上的指责和轻微的肢体暴力,但很快就升级为系统性的虐待和折磨。
3.2 虐待过程:长达一个月的非人折磨
从2022年1月下旬开始,戴某某伙同李红和刘小娟,对黄某实施了长达近一个月的虐待。她们使用的手段极其残忍,包括:
1. 器械殴打:多次采用铁管等器械殴打黄某的身体,造成她身体多处受伤。
2. 高温烫伤:三次用开水烫 黄某的全身,一次用热油烫 她的手脚。热油的温度远高于开水,造成的伤害更为严重。
3. 窒息威胁:一次用扼颈 和电线 勒颈 的方式,对黄某进行窒息威胁,给她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惧。
4. 冻饿折磨:长时间让黄某处于寒冷环境中,并限制她的饮食,导致她身体虚弱。
这些虐待行为并非偶尔为之,而是系统性、持续性的折磨。黄某在这一个月中遭受了巨大的身心痛苦,但她的哀求并没有换来施虐者的怜悯。相反,戴某某等人似乎从黄某的痛苦中获得了某种满足感,她们的行为变得越来越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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