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林从背后用手榴弹猛击司机杨卫东的头部,将其打晕后拖入车内。三人迅速将车开走,但没一会儿司机就苏醒了。为了防止司机喊叫,柴国利掏出匕首对司机身上一顿乱扎,司机就这样被活活扎死了。
随后,三人将车开到五华体育馆的停车场内,由于车内到处都是血迹无法出售,他们只好放弃车辆。临走时,他们搜走了车内一个皮包,里面有近2万元现金。两天后,路人发现了车内的尸体并报警,但由于线索太少,此案未能及时侦破。
3.2 抢枪升级:禄丰县袭警夺枪
1997年7月10日,杨天勇团伙再次出动。这次他们的目标是抢一把枪,以增强犯罪能力。肖林、肖力和柴国利三人穿上陆军少校及士兵迷彩服,开着从医院偷来的北京吉普车来到了禄丰县。
在路边,他们看到一名"警察"(实际上是禄丰县农具厂保卫科干部周某)骑自行车,腰间鼓鼓囊囊的像是有枪。肖林以追捕逃兵为由将周某骗上车,然后询问他是否带了武器。当得知周某确实带有枪支后,肖林使了个眼色,坐在后排的两人立即动手,用匕首将周某刺死,抢走了一支五四式手枪和13发子弹。
三人将周某的尸体推到路边的坡下,然后开车扬长而去。回到据点后,他们将枪交给杨天勇,杨天勇非常高兴,决定将这辆北京吉普车留下,弄了个假牌照作为团伙的日常用车。
3.3 疯狂作案:一年内六起命案
1999年,杨天勇团伙进入了犯罪高峰期,一年内连续犯下六起命案:
1. 1999年3月6日:杨天勇持枪和杨明才等人来到昆交会馆,冒充警察检查,以检查为由用手铐铐住一辆尼桑公爵王轿车上的一男一女,随后将两人杀害并毁尸灭迹。
2. 1999年3月19日:肖林和杨明才冒充缉毒警察,在昆明市官渡区截停一辆三菱吉普车,将司机李双全带到附近仓库杀害,抢走车辆。
3. 1999年4月18日:肖林和杨明才在昆明市昆华医院停车场拦下一辆三菱吉普车,将司机冯某控制后带到仓库,试图勒索钱财未果,将其勒死后抛尸。
4. 1999年6月7日:肖林、左曙光等人截停一辆三菱吉普车,将车上两人带到小树林勒死并毁尸灭迹。
5. 1999年6月15日:杨天勇和腾典东在昆明市官渡区附近拦停一辆桑塔纳2000轿车,杀死司机后将车卖到大连。
6. 1999年12月24日:杨天勇等人在云南省煤田地质局附近逼停一辆三菱吉普车,将车上的王某和曾某杀害。
这些案件的共同点是:目标都是高档车辆,作案手法一致,且都进行了毁尸灭迹,使得警方难以找到证据。
3.4 极端残忍:当着警察面杀人烹尸
1999年6月,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北门派出所一名民警和一名刚刚从部队复员的朋友一起驾驶一辆奔驰车外出,在路上遇到了杨天勇团伙设卡检查。
民警看到停车牌后停车接受检查,谁知刚下车就被枪顶住,随后被戴上手铐,带到了肖林的住处。当团伙成员得知其中一人是警察后,反而更加兴奋,决定当着警察的面杀死他的朋友,以摧毁他的心理防线。
肖林等人将民警的朋友勒死后,当着民警的面进行了肢解,并将尸体放入大锅中煮熟,部分喂给了狗和鱼。在对民警进行了长时间的心理折磨后,他们也将其杀害,同样进行了肢解和毁尸灭迹。
这种极端残忍的作案手法,显示出该团伙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成为了不折不扣的杀人恶魔。
3.5 暴力升级:杀害三名联防队员和一名军人
1997年11月14日,腾典东、杨明才和左曙光三人在昆明市牛街庄某小区偷了一辆昌河面包车。当左曙光驾驶着从春苑小区抢来的北京吉普车跟随在后时,车辆突然熄火。
此时,三名官渡区小板桥派出所的联防队员驾驶一辆解放卡车经过,发现左曙光形迹可疑,于是停车询问。左曙光正在想如何应付时,杨明才和腾典东赶到,他们看到三名联防队员围住了左曙光,知道情况危险,立即掏出五四式手枪射击。
三名联防队员中枪倒地,正好有一名解放军战士经过,听到枪声后想过来帮忙,也被歹徒开枪打死。四人被抬上解放卡车,准备拉到僻静处处理。然而,车开到半路时,一名未被打死的联防队员跳车逃跑,成为了这起案件中唯一的幸存者。
这起案件是该团伙暴力升级的标志,从此他们开始肆无忌惮地杀害任何妨碍他们的人,包括警察和军人。
四、警方行动:350警力大追捕
4.1 抓捕行动的全面部署
柴国利的落网为警方提供了关键线索。昆明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由刑侦支队领导挂帅的专案组,调集了350名警力,组成5个抓捕小组,全面展开对杨天勇犯罪团伙的追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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