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呼吸一滞。
雨砸在屋檐上,噼啪作响。
他慢慢抬起手,不是抓我,而是轻轻碰了碰我的袖子。
“你……会后悔吗?”
“不知道。”我说,“但现在,我得带你走。”
我弯腰去拿外卖箱,他忽然伸手按住。
“别拿这个。”他说,“太重。你肩膀已经歪了。”
我一愣。我没说过肩膀疼,可刚才推车时,右肩被车把硌得发麻,走路时一直下意识往左偏。
他注意到了。
我看着他:“你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倒记得我肩膀歪?”
他没解释,只是慢慢站直了些:“我可能……不记得事,但我记得感觉。”
我盯着他看了两秒,没再争。把箱子留在台阶上,转身扶他。
他比刚才稳了些,脚步还虚,但能自己走。我们一前一后往城中村走,巷子窄,路灯坏了两盏,积水漫到脚踝。他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在试探地面是否结实。
走到楼下,我掏出钥匙开门。楼道灯不亮,我摸着墙往上爬。他跟在后面,手一直扶着扶手,指节发白。
到三楼,我停住:“就这儿。”
他抬头看门牌:304。门漆剥落,门缝里塞着小广告。
“这就是……你的家?”他问。
“嗯。”
他没再问,只是点点头,跟着我进去。
屋里一股潮味,窗帘没拉严,漏进一缕路灯的光。我摸索着开灯,白炽灯闪了两下才亮。床在角落,桌上堆着泡面盒和药瓶,墙角晾着今天换下的工装。
他站在门口,没往里走。
我转身看他:“怎么了?”
他目光落在墙上的日历上。那是我用外卖单背面贴的,每一单完成,我就画个勾。密密麻麻的红勾,从上个月一直排到今天。
他盯着那个“√”,忽然说:“你每天都这样?”
“嗯。一单一勾,一单一钱。”
他没说话,慢慢走进来,鞋在门口留下一串湿印。
我递毛巾:“擦擦。”
他接过,却没擦头,而是蹲下去,轻轻擦自己鞋底的泥水。
我一愣:“不用管。”
“弄脏你地板。”他声音很低,“你……已经让我进来了。我不想再给你添麻烦。”
我站在原地,没动。
他认真地擦着,动作笨拙,却一丝不苟。那块表在他手腕上晃着,铂金在灯光下泛着冷光。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杂志上说他是“最冷血的并购手”。
不是因为他凶,而是因为他太精确。连失忆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他还在本能地维持秩序——擦鞋底,护外卖,记线条的对称。
这样的人,本该活在顶层会议室里,俯视众生。
可现在,他蹲在我这间漏雨的出租屋里,用毛巾擦着鞋底的泥,像在完成某种赎罪仪式。
我转身去翻柜子,想找件干衣服给他。
背后传来一声轻响。
我回头。
他站在桌边,手里拿着我昨天扔在桌上的那本旧杂志——就是封面有他的那本。
他盯着封面,手指慢慢抚过自己的脸。
灯光下,他的瞳孔猛地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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