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十一年三月,春寒料峭。
关彝率领的两万五千大军,已出雁门关向北行进七日。草原上的残雪尚未化尽,枯黄的草茎从白雪中探出头来,在寒风中瑟瑟抖动。放眼望去,天地苍茫,只有一条被前军踩出的泥泞道路,蜿蜒伸向北方地平线。
中军大旗下,关彝骑着一匹枣红色大宛马,身披玄色铁甲,外罩猩红斗篷。他并未戴全盔,只着一顶束发金冠,露出棱角分明的面容,目光如鹰隼般扫视着行军队伍。
“传令:放慢速度,保持队形。斥候前出二十里。”他的声音不高,但清晰传入身旁传令兵耳中。
“诺!”
命令层层传递,原本疾行的大军缓缓调整步伐。这支军队结构特殊——两万汉军中,有八千是文鸯旧部,经历过北伐战争;五千是北疆边防军,常年与胡人周旋;七千是新编练的“北征军”,其中不乏各州选拔的锐士。另外五千,则是刘渊旧部改编的“胡骑营”,他们穿着汉军制式皮甲,但依然保留着草原骑士的装饰:狼牙项链、鹰羽帽缨、腰间的弯刀。
关彝身侧,刘渊骑着匹乌骓马,身着汉官深青色常服,外罩轻甲。他凝视着这片熟悉的草原,神色复杂。
“归义侯在看什么?”关彝忽然问。
刘渊收回目光,躬身道:“回将军,我在看……这片草原的变化。”
“变化?”
“是。”刘渊指着远处一片洼地,“那里原本是浑邪部的冬牧场,水草丰美。但五年前一场白灾,冻死了大半牲畜。浑邪部不得不南迁,与休屠部争夺草场,死了不少人。”
他又指向东方:“那边有条季节河,往年三月就该解冻了。可今年春寒,河面还结着薄冰。这意味着草原上的牲畜要晚半个月才能吃到青草,各部储粮已近告罄。”
关彝若有所思:“所以呼衍灼选择此时寇边,除了野心,也有生计所迫?”
“两者皆有。”刘渊苦笑,“草原上的规矩:若自己活不下去,就去抢能活下去的人。汉人有粮、有布、有铁器,自然是最好的目标。只是呼衍灼没想到,文将军反应如此之快,朝廷决心如此之坚。”
关彝沉默片刻,忽然换了话题:“归义侯归汉两年,可还习惯?”
这个问题看似随意,刘渊却心中一凛。他知道,这是关彝在试探——试探他的忠心,也试探他的心境。
“回将军,”刘渊斟酌词句,“初时确实不惯。洛阳城太繁华,规矩太多,臣连走路都怕踩错砖纹。但久了,反倒觉出好处来。”
“哦?什么好处?”
“安稳。”刘渊吐出的两个字,重若千钧,“在草原上,今日不知明日事。一场风雪、一场瘟疫、一次部落冲突,就可能灭族绝种。孩子长到十岁就要学骑马射箭,因为不知何时就要上战场。老人常说:‘草原上的男人,没有活过五十岁的。’”
他顿了顿,声音低沉:“可如今,臣的部众住在云中郡的土坯房里,冬天有火炕,夏天开窗就能看见自己种的庄稼。孩子们去官学读书,学《论语》《孝经》,将来可以考科举、可以做官、可以从军——但不是为了抢别人的草场,而是为了保家卫国。”
“臣的儿子今年十六,”刘渊眼中泛起一丝暖意,“他在太学读书,上月来信说,正在学算科,将来想进户部,为朝廷理财。若在草原上,他此刻应该正在驯服生平第三匹马,准备参加秋季的那达慕,用摔跤和赛马证明自己是个汉子。”
关彝静静听着,忽然问:“那你觉得,是当个草原汉子好,还是当个太学生好?”
刘渊沉默良久。
大军继续前行,马蹄声、脚步声、车轮声混成一片沉闷的轰鸣。远处有鹰隼盘旋,发出凄厉的鸣叫。
“关将军,”刘渊终于开口,“这个问题,臣问过自己无数次。后来臣想明白了——不是哪个好,而是哪个能让更多人活下去,活得有尊严。”
他转头看向关彝,目光清澈:“草原汉子很荣耀,但荣耀的背后,是无数早夭的孩童、战死的青年、冻饿而死的老人。太学生或许少了些血性,但他们学成后,可以兴修水利让农田增产,可以改良医术救死扶伤,可以制定律法让天下有序。这些……能救的人更多。”
关彝深深看了刘渊一眼,微微颔首。
这个回答,比任何慷慨激昂的表忠心都更有力。因为它触及了根本:治国理政的终极目的,是让百姓活得更好。
“报——”
前方一骑飞奔而来,斥候在马上抱拳:“禀将军!文将军前锋已至五十里外,遣使来迎!”
关彝精神一振:“传令:加速行军,日落前与文将军会师。”
“诺!”
鹰愁涧是一处险要山谷,两侧崖壁陡峭,中间一条溪流潺潺。文鸯选择在此扎营,可见其谨慎——此地易守难攻,水源充足,且距离漠北王庭尚有八百里,进可攻退可守。
关彝大军抵达时,已是黄昏。夕阳将崖壁染成金红色,营寨中炊烟袅袅升起,与暮色融为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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