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敬德那句“潭里的路不好走”,像一块冰冷的石头,沉沉地坠入黑龙潭,没有激起半点涟漪,却让周围的空气都变得寒冷而粘稠。
他身后那七八个汉子,像是从地里长出来的,沉默而坚硬。他们手中握着的锄头、砍刀和扁担,在林间斑驳的光影下,闪烁着农具特有的、朴实而危险的光。那不是武器,但当它们被紧紧攥在手里,对准一个人的时候,就成了最直接的凶器。
王医生和王大山已经彻底僵住了。
王医生的手下意识地伸进口袋,想要去摸他的眼镜,仿佛那两片薄薄的镜片能隔绝眼前这令人窒息的现实。可他的指尖冰凉,抖得厉害,几次都没能触到那熟悉的硬壳。
王大山则像一头被围困的野兽,肌肉紧绷,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压抑的喘息。他下意识地将身体微微前倾,挡在了林正的侧前方,那是一种出于本能的保护姿态,尽管他自己的双腿也在不听使唤地打颤。
整个场面,像一幅被定格的油画。一边是三个势单力薄的闯入者,另一边,是代表着整个村庄意志的铜墙铁壁。
林正的目光,平静地从王敬德那张沟壑纵横的脸上,缓缓移到他身后那些村民的脸上。他看到了麻木,看到了被煽动起来的敌意,但在那敌意的更深处,他看到了一样东西——恐惧。他们和他一样,也在害怕。只不过,他害怕的是公理不彰,而他们害怕的,是改变本身。
“王老先生,”林正开口,声音不大,但在死寂的山林里,每个字都清晰可闻,“我们不是来走潭里的路的。我们是来走人间的路。”
他往前走了一步,这一步让王大山的身体绷得更紧了。
“白马村的村民赵来顺,精神失常,他的妻子和女儿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我是国家干部,他是我们镇的公民。公民有困难,我们不能坐视不理。这是我的职责,也是人间的道理。”
他说话的语气,不像是在对峙,更像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平淡得没有一丝火气。可正是这种平淡,让王敬德浑浊的眼睛里,寒意更浓了。
“职责?”王敬德嘴里咀嚼着这个词,发出一声轻蔑的冷笑,“你的职责,在镇政府的大院里,不在我们白马村的黑龙潭。我们村里的事,我们村里人自己了。用不着外人来插手。”
他手中的龙头拐杖,在满是苔藓的地上轻轻一点。
“赵来顺疯了,是他家的命不好。他老婆孩子跑了,是她自己不想过了。这都是他们自家的事。林干部,你年纪轻轻,前途无量,何必为了一个疯子,来趟我们这潭浑水?”
这番话说得“通情达理”,像个苦口婆心的长辈在劝诫一个不懂事的晚辈。可话里的潜台词,却冰冷刺骨:疯子的事,不值得管;别人的家事,你没资格管;我们的地盘,你更不该管。
林正没有接他这个话茬,反而像是没听懂他的警告一样,脸上露出几分认真的神色,甚至还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封面印着国徽的工作笔记本。
“王老先生,您这个说法有点问题。”林正一本正经地翻开笔记本,仿佛准备现场开个普法讲座,“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应当在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指导下开展工作。也就是说,村里的事,镇里不仅能管,而且有指导的责任。”
他顿了顿,抬头看了一眼已经有些发愣的王敬德,继续用他那特有的、清澈而耿直的语调说道:
“其次,关于您说的‘家事’。赵来顺的妻子和女儿属于失踪人口,根据《公安机关查找失踪人员工作规定》,这已经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畴,不再是单纯的家务事。我们信访办接到群众反映,有责任协助调查,了解情况。”
“最后……”林正合上本子,目光变得锐利起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各位乡亲,你们都是庄稼人,挣点钱不容易,要是为了这事被罚款拘留,不值当。”
这一大段“之乎者也”砸下来,别说那些目不识丁的村民,就连自诩为村中智者的王敬德,都一时没反应过来。
整个场面陷入了一种极其诡异的安静。
那些原本满脸凶相的汉子,握着锄头扁担的手,都有些不自觉地松了。他们听不懂什么“组织法”、“规定”,但“罚款”、“拘留”这四个字,他们听得明明白白。他们是来帮大族老撑场面的,可没想过要把自己撑到局子里去。
王医生扶着树,差点没笑出声来。他行医一辈子,见过各种疑难杂症,可从没见过用这种方式跟人“吵架”的。这哪里是吵架,这分明是降维打击。用国家的法律条文,去对付一个村子的乡规民约,就像用正规军的火炮去轰炸一群拿着大刀长矛的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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