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的暮春总是裹挟着几分缠绵的湿意,垂拱元年(685年)的掖庭宫,却连这春日的暖意都透不进厚重的宫墙。十二岁的上官婉儿捧着一卷《汉书》,坐在廊下的青石板上,指尖轻轻拂过书页上“上官仪”三个字——那是她素未谋面的祖父,十年前因替高宗起草废后诏书,被武则天以“谋逆”罪名处死,父亲上官庭芝一同伏诛,尚在襁褓中的她与母亲郑氏被没入掖庭,沦为宫婢。
廊外的玉兰花落了一地,郑氏端着一碗粗米羹走来,见女儿盯着书页出神,忍不住红了眼眶:“婉儿,莫要再看这些了,咱们如今……”话未说完,却被女儿抬起的眼睛打断。那双眼睛里没有寻常宫婢的怯懦,反倒透着与年龄不符的沉静,像藏着星辰的深潭:“母亲,祖父的字里藏着道理,就算身在掖庭,也要懂是非、辨曲直。”
郑氏知道,这孩子自小就异于常人。三岁时便能跟着自己念诵《诗经》,五岁时提笔写字,笔画间已有几分风骨。掖庭的宫娥们常说,这上官家的女儿,骨子里流着读书人的血,就算穿着粗布衣裳,也难掩那份书卷气。只是这份“不同”,在暗潮汹涌的宫廷里,究竟是福是祸,谁也说不准。
婉儿的转机,出现在垂拱二年(686年)的夏天。当时武则天已临朝称制,为选拔可用之才,下令让掖庭中识字的宫婢入宫参与文墨工作。郑氏得知消息后,一夜未眠,她既希望女儿能借此摆脱宫婢身份,又怕婉儿的才名引来杀身之祸——毕竟,武则天正是覆灭上官家族的元凶。
“母亲,若一味避着,咱们永远只能困在掖庭。”婉儿将磨好的墨汁倒入砚台,眼神坚定,“祖父的冤屈,或许不能靠我洗刷,但我要让世人知道,上官家的人,不是只会谋逆的罪人。”
入宫当日,婉儿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布衣裙,站在一众花枝招展的宫婢中,显得格格不入。负责选拔的内侍省少监起初并未留意她,直到轮到婉儿试写文书时,她提笔蘸墨,略一沉吟,便在纸上写下一篇《为武则天谢赦表》。笔锋时而刚劲如松,时而婉转如流,字句间既表达了对“赦令”的感激,又暗含对朝政的独到见解,没有丝毫谄媚之态。
少监捧着文书,惊得连连点头,当即决定将她举荐给武则天。当婉儿跪在武则天面前时,这位已经掌控朝政的女政治家正翻阅着她的文稿,目光锐利如刀:“你就是上官仪的孙女?”
婉儿伏在地上,声音不卑不亢:“罪臣之女上官婉儿,参见陛下。”她没有为祖父辩解,也没有表现出丝毫怨恨,只是平静地接受了家族的过往。
武则天盯着她看了许久,忽然笑了:“上官仪有你这样的孙女,也算不冤。你且留在我身边,负责起草诏敕吧。”
这一年,婉儿十三岁,正式脱离宫婢身份,成为武则天身边的“内舍人”。只是没人知道,每当深夜独自在偏殿整理文书时,她总会对着祖父的旧字帖发呆。那张字帖是母亲偷偷从家中带出的,上面的字迹遒劲有力,一如史书中记载的那位“初唐四大家”之一的祖父。她一遍遍临摹,不是为了怀念,而是为了提醒自己:权力能轻易碾碎一个家族,也能让一个人站稳脚跟,她必须学会在这权力的棋局中,成为执棋者,而非棋子。
武则天的朝堂,向来是男子的天下,一个罪臣之女要想立足,远比想象中艰难。婉儿刚入内廷时,不少大臣都暗中嘲讽:“一个戴罪之身的小丫头,也配替陛下拟诏?”就连宫中的老宦官,也时常有意无意地刁难她。
一次,负责传递奏章的宦官故意将几份紧急文书压到深夜才送到婉儿手中,还阴阳怪气地说:“上官姑娘年轻,熬夜算不得什么,可别耽误了陛下明日早朝。”婉儿没有发怒,只是平静地接过文书,点上油灯,伏案疾书。那一夜,她写了近十道诏书,从安抚边疆将士的敕令,到整顿地方吏治的规章,每一份都条理清晰、措辞精准,甚至还在其中一份关于水患治理的诏书中,补充了三条切实可行的建议。
次日早朝,武则天看到诏书后,当众称赞:“此等才思,比朝中那些只会空谈的官员强多了!”随后看向那名宦官,语气冰冷:“以后文书若再敢延误,仔细你的皮!”从此,再也没人敢轻视这位年轻的女官。
婉儿深知,武则天欣赏的不仅是她的才华,更是她的“识时务”。她从不参与朝堂上的派系斗争,也从不在武则天面前议论是非,只是专注于手中的笔。有一次,宰相裴炎因反对武则天称制而被下狱,不少官员都为其求情,婉儿却在拟写处置裴炎的诏书时,既没有夸大其罪,也没有替其辩解,只是客观陈述事实,最后写道:“裴炎身为宰相,当以社稷为重,然其行事悖逆,非为忠君,故依律处置,以儆效尤。”
武则天看过诏书后,对婉儿说:“你倒是分得清轻重。”婉儿躬身回道:“陛下执掌天下,臣下只需尽忠职守,是非功过,自有陛下裁决。”这番话,既表明了自己的立场,又抬高了武则天的权威,正是她在宫廷中摸索出的生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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