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念在御前会议上最终定调“玛法联邦”为大陆根本政体,这一决定如同久旱后的甘霖,迅速浸润了各族代表心中因权力集中而产生的隐隐裂隙。当这份盖有龙纹玉玺的《联邦制宪纲要》副本送达精灵长老、矮人酋长、白日门祭司以及各归附王国特使手中时,会客厅中持续了数日的紧绷氛围终于松弛下来。老矮人铁须·深岩抚摸着羊皮卷上“联邦”二字镶嵌的金边,第一次在御前露出了真切的笑容——这意味着,铁炉堡的熔火议会传统得以保全。
然而,从纲领到现实,尚有千里之途。御书房内烛火彻夜不熄,陈念、钱多多、苏小妹与几位从旧帝国官僚体系中遴选出的法政干才,正将理念锻造成可运转的制度齿轮。核心只有两个:权力的平衡,与民意的根基。
一、三权鼎立:联邦权力的精密构造
“权力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笼子,即使这个笼子的钥匙暂时还在朕手中。”陈念在第一次宪制会议上敲了敲桌面,面前摊开的是三份并排的文书草案。
第一权:皇权与行政——集中与效率
草案第一页,金线绣着蟠龙纹。陈念作为联邦皇帝,地位尊崇而无争议:他是联邦的最高元首、三军统帅、宪章守护者。在战争状态、重大灾难等紧急情况下,皇帝拥有发布紧急敕令的权力;对内阁首脑、各部大臣、各集团军统帅拥有最终任命权。但日常行政,被明确划归“联邦内阁”。
内阁设首辅一人,辅臣七至九人,分掌民政、财政、军政、外交、工政、法政、教政、通政等部。首辅由皇帝提名,需经联邦议会咨议院简单多数通过(初期为形式程序,但制度已预留空间);各辅臣由首辅提名,皇帝批准。内阁对皇帝负责,同时每季度需向议会提交政务报告,接受质询。“朕要的是一个能办事的政府,不是一个唯命是从的衙门。”陈念在草案旁批注道。
第二权:议会立法——代表与制衡
这是制度设计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钱多多被任命为联邦议会筹设总执事,这位精明的商人此刻正面对着一套复杂的席位分配表。
联邦议会分为两院:
上院(联邦院):代表联邦各成员单位。每个行省、归附王国、自治区(如精灵森林、矮人山脉)不论大小,各占三个固定席位,由该地行政长官推荐两人、地方议事机构推举一人产生。特殊地区如白日门、沙巴克城,额外增设两个席位以保证其影响力。
下院(民议院):代表联邦民众。席位按各成员人口基数、近三年平均税赋贡献、战略重要性(如边境行省、资源大省)加权计算分配。首批议员产生采用“混合推选制”:百分之四十由各成员总督或国王推荐(需附民意陈情书),百分之三十由地方新设的“咨议局”推选,百分之二十由皇帝直接任命以平衡各方利益,百分之十留给特殊群体代表(如魔法师行会、商贸总会、德鲁伊教团等)。
议会拥有立法提案与审议权、财政预算审核权、条约批准权,可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需两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皇帝有权解散议会一次作为制衡)。钱多多看着手中那枚新铸的“议长之玺”——一方青铜狮钮印,低声笑道:“以后花钱,可不能再只找陛下批条子了。”
第三权:司法独立——正义与终裁
苏小妹在草案中夹入了一页她精心设计的魔法契约模型——这后来成为了《玛法宪章》的核心附件。联邦最高法院被设计为完全独立的司法中枢。大法官由皇帝提名,需经议会两院分别听证并通过;一旦就任,非经宪章规定的弹劾程序不得罢免。最高法院有权审理各成员间的纠纷、跨区域重大案件,并拥有对《玛法宪章》及联邦法律的最终解释权。
“正义需要看得见的程序,”苏小妹在草案说明中写道,“最高法院的判决,将成为联邦土地上所有人都能仰望的、不灭的灯塔。”
三权之间,环环相扣:皇帝批准法律,但法律由议会制定;内阁执行法律,但预算受议会监督;最高法院可裁定皇帝敕令或议会立法是否违宪,但需依靠行政力量执行判决。陈念搁下笔,对左右道:“这架马车,需要三匹马朝着同一个方向拉。而现在,缰绳还握在朕手里——但缰绳的设计,已经决定了将来谁都能驾驭它。”
二、多元一体:地方自治与中央集权的艺术
制度草案第二卷,处理的是更为棘手的“央地关系”。
自治的边界:传统的保留与尊重
草案用整章篇幅,详细列举了各成员单位“得保留之权力”:
精灵王国可继续依照“古树盟约”管理永歌森林,其长老议会的形式、德鲁伊教团的自治地位、月光林地的祭祀传统,联邦不予干涉。
矮人各氏族在承认联邦权威的前提下,可维持其熔火议会、工匠行会选举首领的传统,其地下矿脉的日常开采规章仍由氏族自定。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我的兄弟叫大锤请大家收藏:(m.xtyxsw.org)我的兄弟叫大锤天悦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