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将系统精灵小九,一只通体雪白的雌性小奶狗,从脑海当中给召唤到现实当中之后,熙曼就抱着小九,在汉中行宫上空的一千米处,玩了一小会儿,然后她就抱着小九,张开纯白色的天使之翼,身化金银相间的流光,朝着南美洲的方向飞了过去。
从华夏大地到南美洲,身化流光的熙曼,只需要不到二十分钟,就可以到达,华夏的当前时间是晚上,南美洲还处在白天,想要土豆、玉米和红薯,只需要去市集上面花钱购买,就行了。
至于用什么东西购买,自然就是真金白银,毕竟这两个玩意儿,无论在哪个位面,无论在哪个国家,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只要是在凡人文明的国度当中,都是实打实的硬通货。
元末背景的南美洲,是公元十三世纪,这个时期的美洲大陆,已经开始出现了白种人的踪迹,白种人的皮肤白里透红,眼睛几乎都是蓝色的,头发也是金色和白色混搭的,因此,熙曼以自己的真面目(银发蓝瞳)在南美洲行走,都不需要变成黑发黑瞳的伪装模样。
至于熙曼身上穿着的王铠套装,也就是自带王者披风、小短裙和半身长裙的,暗夙银材质的天使战甲,也没有必要换成普通人的装束,因为这身银甲的装扮,和白种人当中的女骑士的戎装打扮,如出一辙。
因此,熙曼穿着王铠套装,行走在南美洲的市集上面,当地人和外地人,都把她给当成了一名女骑士,对于她的装扮,都感到习以为常。
好久没有穿着王铠套装,行走在凡人的国度当中,熙曼都得先适应一下,站立和行走之时的下脚力度,免得暗夙银材质的长筒高跟战靴,将地表给踩穿了。
要知道,在超神宇宙当中,暗夙银可是打造宇宙第二神器的原材料,这玩意儿对于凡人世界来说,那就是触之必死的绝对大杀器,暗夙银高跟战靴的细高跟,踩在凡人文明的地面上,稍不留神,地表都会被直接踩穿。
因此,穿着暗夙银高跟战靴,行走在凡人文明的土地之上,熙曼就得时刻控制下脚的力道,这一点,她原本早就已经练得炉火纯青,但是由于多年没有身穿王铠套装,导致她对于高跟战靴的掌控力,有所下降。
为此,在正式地进入人类的城市之前,熙曼还得在郊外,稍微地练习一下该如何走路,等再次将炉火纯青的熟练度,给找回来之后,她才会踏入人类的城池当中。
在将郊外的一处一望无际的空地,给踩出了不计其数的坑洞之后,熙曼终于把穿着高跟战靴下脚之时,其力道掌控的熟练度,给找了回来,然后她就抱着小九,面带笑容地朝着人类的城池,走去。
被熙曼给踩出来的坑洞,每一个都至少有十米深,直径也超过了十米以上,这就是暗夙银材质对凡人世界的杀伤力,仅仅只是练习一下被遗忘的走路力道,就足以造成如此这般的惊人破坏力,天使文明和凡人文明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这些不计其数的坑洞,就可窥见其冰山一角。
当熙曼抱着小九,走入了人类的城池当中之时,就光是在入城的时候,她就遭到了区别对待,普通人进城需要缴纳一笔费用,才能放行入城,她入城,不仅不需要缴纳费用,而且还受到了守城士兵的热忱欢迎,甚至还有士兵主动向她进行孝敬,也就是送钱给她。
十三世纪的南美洲,欧洲的殖民行动已经初见萌芽,能够身穿银甲的蓝眼女骑士,在当地人的眼中,就和神圣不可侵犯的神明一样,无论是当地百姓,还是官兵们见到了,都会将其给奉为神明的。
当地人看到蓝眼女骑士,是将其给奉为神明,可熙曼却是货真价实的神明,尽管她是科技神,但也是凡人眼中的神明,面对这些把自己给当成神明的凡人,熙曼也不介意再多展示一下自身的神力,只见她张开纯白色的天使之翼,当着众人的面,腾空五米地悬浮了起来。
当熙曼在展现了天使真身之后,在场的所有人,都给她跪了下来,虽然听不懂这些人在说些什么,但熙曼却知道,他们这是在赞美自己,神降凡间。
熙曼曾经在霹雳游侠的位面当中待过,所以她是会英语的,虽然是美式英语,但是也可以和已经被殖民文化,给轻度入侵的南美洲人,进行简单的交流了,她找了几个会英式英语的当地人,将自己的来意告诉给了他们。
真正的来意,熙曼可不能直接说明,她向这些南美洲人传达,上帝向凡人索要祭品,可保凡间五谷丰登,让凡人身上的疾病被瞬间治愈,而上帝想要的祭品便是大量的土豆、玉米和红薯,以及这三种农作物的种子。
熙曼的真正来意,是要带着大量的土豆、玉米和红薯,以及这三种农作物的种子,回到华夏,让华夏的百姓不再遭受饥饿,顺便再教他们种植这三种农作物,让华夏从今往后,世世代代都摆脱饥饿,用上帝向凡间索要祭品为借口,来向当地人换取这三种农作物,熙曼真是一个小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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