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文
(一)灵枢第61章 五禁 第六十一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禁,何谓五禁?岐伯曰:禁其不可刺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夺。岐伯曰:无泻其不可夺者也。黄帝曰:余闻刺有五过。岐伯曰:补泻无过其度。黄帝曰:余闻刺有五逆。岐伯曰:病与脉相逆,命曰五逆。黄帝曰:余闻刺有九宜。岐伯曰:明知九针之论,是谓九谊。
黄帝曰:何谓五禁,愿闻其不可刺之时。岐伯曰:甲乙日自乘,无刺头,无发蒙于耳内。丙丁日自乘,无振埃于肩喉廉泉。戊己日自乘四季,无刺腹,去爪泻水。庚辛日自乘,无刺关节于股膝。壬癸日自乘,无刺足胫,是谓五禁。
黄帝曰:何谓五夺?岐伯曰: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是二夺也;大汗出之后,是三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血之后,是五夺也。此皆不可泻。
黄帝曰:何谓五逆?岐伯曰:热病脉静,汗已出,脉盛躁,是一逆也;病泄,脉洪大,是二逆也;着痹不移,嗜馄疲身热,脉偏绝,是三逆也;淫而夺形、身热,色夭然白,乃后下血衄,血衄笃重,是谓四逆也;寒热夺形,脉坚搏,是谓五逆也。
(二)白话文:
黄帝问岐伯说:我听说针刺有五种禁忌,什么是五种禁忌呢?岐伯说:就是禁止针刺那些不可以针刺的情况。黄帝说:我听说针刺有五种耗损精气的情况。岐伯说:不要对那些不可以耗损精气的情况进行泻法。黄帝说:我听说针刺有五种过失。岐伯说:补泻不要超过应有的限度。黄帝说:我听说针刺有五种逆证。岐伯说:疾病与脉象相违背,就称为五逆。黄帝说:我听说针刺有九种适宜的情况。岐伯说:明了九针的理论,这就是所谓的九种意义。
黄帝说:什么是五种禁忌,希望听听那些不可以针刺的时候。岐伯说:甲乙日的时候,不要针刺头部,也不要在耳朵内进行发蒙的操作。丙丁日的时候,不要在肩喉廉泉处进行振埃的操作。戊己日的时候,不要在四季时针刺腹部,还要除去指甲,不要泻水。庚辛日的时候,不要在股膝关节处进行针刺。壬癸日的时候,不要针刺足胫,这就是五种禁忌。
黄帝说:什么是五种耗损精气的情况?岐伯说:形体肌肉已经亏损,这是一种耗损;大量失血之后,这是第二种耗损;大汗出之后,这是第三种耗损;大泻之后,这是第四种耗损;新产以及大量失血之后,这是第五种耗损。这些情况都不可以进行泻法。
黄帝说:什么是五种逆证?岐伯说:热病而脉象平静,汗已经出了,脉象反而盛大而躁动,这是第一种逆证;病为泄泻,脉象却洪大,这是第二种逆证;着痹固定不移,肌肉溃烂,身体发热,脉象偏绝,这是第三种逆证;过度房事而损伤形体、身体发热,面色苍白,然后出现下血衄血,血衄严重,这是第四种逆证;寒热损伤形体,脉象坚硬搏击,这是第五种逆证。
(三)《灵枢·五禁第六十一》主要围绕针刺的多种禁忌展开讨论,其梗概如下:
1. 开篇引出诸多针刺禁忌概念:
黄帝向岐伯询问针刺的“五禁”“五夺”“五过”“五逆”“九宜”具体所指。岐伯解释,“五禁”即禁止针刺某些部位或在某些时候进行针刺;“五夺”是指在气血衰弱、元气大伤时不可用泻法针刺;“五过”是指针刺补泻不要超过应有的限度;“五逆”是指疾病与脉象相违背的情况;“九宜”则是明确知道九针的理论并恰当运用。
2. 详细阐述五禁的具体内容:
岐伯指出,天干与人体有对应关系。“甲乙日自乘”,不要针刺头部,也不要用特定针法刺耳内;“丙丁日自乘”,不要在肩喉廉泉处行针刺之法;“戊己日自乘四季”,不能刺腹部以及用去爪法泻水;“庚辛日自乘”,不可刺股膝的关节部位;“壬癸日自乘”,不能针刺足胫。以上即为“五禁”。
3. 解释五夺的具体情形:
岐伯说“五夺”是五种大虚的病证,包括形体肌肉瘦削、大失血之后、大汗出之后、大泄之后、分娩之后流血过多及大量出血之后。这五种情况元气大伤,不可再用泻法。
4. 说明五逆的表现:
一是热性病,脉应洪大却反而沉静,出汗之后,脉应安静却反而躁动;二是患泄泻病,脉应沉静却反而洪大;三是肢体麻木重着,肌肉破溃,身体发热,脉搏或一手或两手难以摸到;四是久病导致形体消瘦,发热,肤色苍白,大便下紫血块且病情加重;五是长期发寒热,形体消瘦,脉见坚硬搏指。
这篇文章的指导思想主要是提醒医者在针刺治疗时要知所避忌,依据患者的身体状况、时间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避免因误治给患者带来不良后果。其体现了中医“治未病”以及根据个体差异和具体情况进行辨证论治的思想,强调了针刺治疗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这对于保障针刺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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