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二十万年前,林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从坊市买来的那批空间材料全部倒出来,堆在傻妞面前。
“傻妞,这些东西能做出储物装备吗?”
傻妞将那些矿石逐一扫描分析,片刻后给出了肯定的答复:“可以。这些材料中蕴含的空间属性虽然稀薄,但总量足够。给我两天时间,我可以提炼其中的空间之力,炼制一枚储物装备。”
两天后,傻妞将一枚铜戒指递到林朗手中。
戒指看起来普普通通,铜质的环身,表面镶嵌了一圈淡蓝色的小珠子,一共三十六颗,每一颗都只有米粒大小,在阳光下泛着幽幽的微光。
“每一颗珠子内部都有一百立方米的空间,三十六颗合计三千六百立方米。”傻妞平静地汇报道。
林朗愣了一下,随即忍不住笑出了声。
三千六百立方米。
须菩提卖给他的那个破袋子,撑死了八九十立方米,还花了他五千斤粮食加五百斤铜。而这枚戒指的成本,那些材料总共花了他两万多斤粮食。
他大致盘算了一下,抛开傻妞这种级别的人工智能出力不谈,单从材料成本来算,须菩提卖给自己的储物袋,比市价贵了十倍不止。
“真是个黑心胖子。”林朗骂了一句,但心情却格外的好。
有了这枚储物戒指,他终于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了。
接下来的日子,林朗开始了规律的循环:播种、收获、发放种子、收取分成。
一年又一年。
循环往复了整整四十五次。
当他最后一次从时空穿梭中走出来的时候,新一批药材终于成熟了。五十亩药田里,各种药材长势喜人,散发出浓郁的灵气。
而与他合作的那个原始部落,也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只有百来人的小部落了。
最早和他对接的那位老首领,已经在三十多年前去世了。如今的首领是他的孙子,一个三十出头的壮年汉子,名字林朗记不住,也懒得记。部落的人口从最初的一百来人,扩张到了七八百人,沿河搭建了一长排的木屋和草棚,俨然已经有了几分村镇的雏形。
收获完这批药材之后,林朗让傻妞检测了一下土地的状况。结果显示,这片被连续耕种了几十年的土地,肥力和灵气都已经被彻底抽干,至少要休养上百年才能恢复。
林朗把部落的新首领叫来,告诉他该迁移了。
新首领二话不说,立刻召集族人,开始收拾行装。对于这个部落的人来说,林朗的话就是神的旨意。部落里如今还有几位年过五十的老人,他们是亲眼见证过一切的,从那个吃不饱穿不暖的蛮荒年代,到如今粮仓充盈、人丁兴旺,全都是拜这位“粮食之神”所赐。更让他们敬畏的是,几十年过去了,林朗的容貌没有丝毫变化,连一根皱纹都没有长。
光是“不会老”这一条,就足以让这些原始人把他当成神明来崇拜了。
林朗让傻妞重新选址,最终选定在两百里外的一片平原上。那里的土地更加广阔,水源也更充足,足以支撑更大规模的耕种。
他带着部落迁徙到新址,亲自划定田地区域。原始人们世代相传的农耕知识已经相当成熟,不需要他再手把手地教了。他们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为林朗开辟药田,这已经成了这个部落的头等大事,所有人都知道,只要把“神”的药田伺候好了,部落就不会缺粮食。
林朗看着那些忙碌的身影,心中隐隐有一种预感:等到这批药材再次成熟的时候,这个部落恐怕已经发展到数千人的规模了。
安排好原始部落的事情之后,林朗再次启动了时空穿梭。
这一次,他回到了2006年。
他的储物戒指里装着几百万斤粮食,他打算一次性全部处理掉。但几百万斤粮食的量实在太大了,他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走了三十几个县城,才终于全部出手。
换来的钱,绝大部分被他用来购置了铜锭,足足十万斤。剩下的则买了下一批种子和农具,以及少量的吃食和日用品。
办完这一切,他再次启动时空穿梭,回到了孙悟空所在的时代。
林朗让傻妞将这次收获的药材全部炼制成丹药。傻妞的效率很高,不到一天的功夫,就炼制出了五十颗小还丹,能够提升纳气期修为的丹药。
五十颗,看起来不少,但对林朗来说,不过是两天半的零嘴。
但对于一般的纳气境修士来说,这可是一笔不菲的财富。他在坊市里看过价格,一颗小还丹,根据成色不同,可以换八十斤到一百二十斤不等的铜。而傻妞出品的丹药,品质自然是顶级的,价格必然是最高的那一档。
五十颗,就是六千斤铜。
这个数字,就算是须菩提站在这儿,也得流上二两口水。
林朗没有多耽搁。他带上丹药,按照坊市掌柜给的线索,一路向北飞去。
三百里的距离,不到一刻钟就到了。
千峰山脉。
从高空俯瞰,群山连绵起伏,云雾缭绕。十六座主山如同十六根擎天之柱,高耸入云,气势磅礴。七十二座山峰环绕其间,如同众星拱月一般,将十六主山拱卫在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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