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六年三月十五,晨。
大理寺的庭院里,那株老槐树的嫩芽,在晨光中舒展开来,叶片上还挂着昨夜的露珠。
张子麟穿过庭院时,特意停下脚步,仰头看了看。
九年了,他习惯了在这树下思考。
从《秦淮浮尸》到《书院投毒》,每一个棘手的案子,他都曾在这树下踱步。
而今天,他要面对的是一桩十年前的老案,一桩被所有人都认为是“铁案”的案子。
值房里,李清时已经在了,正在整理昨日从上元县带回来的初步走访记录。
“这么早?”张子麟推门进来。
“睡不着。”李清时抬起头,眼下有淡淡的青黑,“子麟,我昨天去上元县,先找了当年的里正。老人家已经七十多了,耳背,但记性还好。他说记得王氏报失柴刀的事,还翻了旧年的账簿给我看——成化十九年冬月初九,王氏确实来报过,说家中柴刀丢失。”
张子麟在案前坐下:“这么久?账簿还在?”
“在。”李清时取出一本泛黄的册子,翻到一页,指给张子麟看,“你看,这里写着:‘冬月初九,民妇王氏报失柴刀一把,柄有裂纹。’下面是里正的签名和手印。”
张子麟仔细看着那行字。
字迹工整,日期清晰,与王氏说的完全吻合。
如果柴刀冬月初九就报了丢失,而命案发生在冬月十七,那么案发现场那把“凶器”,就不可能是王有福家的柴刀。
除非……有人把丢失的柴刀,又放了回来,或者,根本不是同一把。
“还有,”李清时继续说,“我找到了当年和王有福一起去看戏的两个人。一个已经去世了,另一个还在,是个卖豆腐的老汉。他说那天晚上,王有福确实和他们一起在镇上看戏,散场时差不多亥时初刻。从镇上走回村里,要半个时辰。而案发时间,根据当年仵作验尸记录,是在戌时三刻到亥时之间。”
时间上有冲突。
如果王有福亥时初刻才散场,走回村里要亥时三刻,而案发在戌时三刻到亥时之间,那么他不可能作案。
“这个证人当年作证了吗?”张子麟问。
李清时摇头:“老汉说,当年官府确实有人来问过,他也说了和王有福一起看戏的事。但后来就没人再找他了。他不知道自己的证词为什么没被采用。”
张子麟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
一个关键的证人证词被忽视,一个重要的物证疑点被忽略——这已经不是一个“完美”的铁案了。
“还有一件事。”李清时的声音低了些,“我打听到,当年负责初步勘验的仵作,三年前病死了。但他的徒弟还在,现在在江宁府衙当差。我私下找他喝了顿酒,他说……”
“说什么?”
“他说,当年验尸时,他师父私下说过一句话:‘这伤口不对。’”
张子麟猛地抬头:“伤口哪里不对?”
“他说不清。”李清时道,“那徒弟当时只是学徒,不敢多问。只记得师父反复看了死者颈部的伤口,喃喃说‘力道不对,角度也不对’。但后来正式的验尸呈报里,这些疑问都没有出现。”
力道不对,角度不对。
张子麟站起身,在值房里踱步。
凶器是柴刀,王有福是个壮年男子,如果真是他狂怒之下砍杀,伤口应该深而乱。
但仵作却说“力道不对,角度不对”——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凶手可能不是王有福?或者,当时的情况根本不是卷宗里描述的那样?
“子麟,”李清时看着他,“这些疑点,已经够重审了。”
张子麟点头:“我知道。但我们要面对的,不只是案情本身。”
话音未落,敲门声响起。
“进来。”
推门进来的是主簿周显然,脸色不太好看,身后还跟着两个寺丞——赵寺丞和钱寺丞。都是大理寺的老人,资历比张子麟深,当年都曾跟随郑寺卿办过案。
“张大人。”周显然开口,语气生硬,“赵寺丞和钱寺丞听说你要重审王有福案,有些话想当面说。”
张子麟示意三人坐下,让李清时去沏茶。
赵寺丞先开口,他是个五十多岁的干瘦老头,说话慢条斯理:“子麟啊,听说你要重审郑老大人定的案子?”
“是。”张子麟坦然道,“案件有疑点,应当重审。”
“疑点?”钱寺丞接过话头,他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声音洪亮,“什么疑点?就因为一个妇人的血书?张大人,你我都是刑官,应当知道,刑案重审不是儿戏。尤其是郑老大人定的案子,那是经过反复推敲、证据确凿的。你现在要重审,传出去,外人会怎么说我们大理寺?会说我们连老大人都不信了!”
张子麟平静地看着他们:“二位大人,如果案件确有冤情,难道因为主审官是郑公,就不管了吗?”
“冤情?”赵寺丞摇头,“子麟,你不是第一天办案了。哪桩案子没有疑点?关键是要看证据链是否完整。郑老大人的卷宗你看了吧?指纹、凶器、口供、证人证言,哪一样不扎实?就因为一个妇人十年后喊冤,就要推翻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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