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的寒风像淬了冰的刀子,从土坯墙的裂缝里钻进来,刮在脸上生疼。林荞是被一阵尖锐的刺痛惊醒的,那痛感不是来自某个具体的部位,而是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裹着四肢百骸,连呼吸都带着撕裂般的难受。
她费力地睁开眼,视线模糊得厉害,好一会儿才勉强聚焦。头顶是熏得发黑的房梁,几根朽坏的椽子摇摇欲坠,结着厚厚的蛛网,偶尔有灰尘簌簌往下掉。身下是铺着一层干草的土炕,草杆硌得皮肤发疼,薄薄的被子又硬又冷,还带着一股霉味和说不清的腥气。
这不是她的实验室,更不是她在市区租的公寓。
林荞动了动手指,只觉得浑身酸软无力,稍一用力,后腰就传来一阵钻心的疼,像是有什么东西断了似的。她倒抽一口冷气,冷汗瞬间浸湿了单薄的里衣。就在这时,一股不属于她的记忆碎片突然涌进脑海,像是有人拿着重锤在敲她的太阳穴,疼得她忍不住闷哼出声。
记忆里的女孩也叫林荞,是这个叫“林家坳”的村子里的孤女。父母在她十二岁那年上山采药时摔了崖,只留下一间破屋和两亩能勉强糊口的薄田。父母走后,大伯林富贵一家以“照看侄女”为名,住进了她家的屋子,把那两亩田也占了去。这几年,原主就像个免费的长工,白天在地里干活,晚上回来还要洗衣做饭,稍有不顺心,就会遭到大伯娘王翠花的打骂。
而这次,原主会躺在这里,是因为邻村的张瘸子托了媒人来提亲。张瘸子快四十了,不仅腿有残疾,还嗜赌成性,家里穷得叮当响,没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可林富贵夫妇却被张家给的二十斤粮食和五块钱彩礼迷了眼,一口答应了这门亲事,要让原主替她那个娇生惯养的堂妹林招娣嫁过去。
原主自然不肯。她虽然懦弱,却也知道嫁过去就是跳进火坑,她跪在地上哭着求大伯大伯娘,说自己宁愿一辈子不嫁人,也愿意留在家里伺候他们,只求别把她推进火坑。可林富贵夫妇哪里听得进去?王翠花更是拿起炕边的烧火棍,对着原主劈头盖脸地打了起来,嘴里还骂骂咧咧:“你个没良心的白眼狼!要不是我们养着你,你早饿死了!让你嫁你就嫁,哪来那么多废话!”
原主被打得蜷缩在地上,浑身是伤,最后一口气没上来,就这么没了。而她,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林荞,一个刚完成一项重要药物研发的科研人员,在实验室熬夜加班时突然晕了过去,再醒来,就变成了这个躺在破炕上、濒死的农家孤女。
“妈的,这是什么破运气。”林荞在心里骂了一句,强撑着想要坐起来。她是个从不轻易认输的人,在现代,她能从一个普通的农村女孩考上名牌大学,一路读到博士,进入顶尖实验室,靠的就是不服输的韧劲。现在就算换了个身体,陷入了绝境,她也绝不会坐以待毙。
可身体实在太虚弱了,她刚撑起一点身子,就眼前一黑,差点栽倒下去。就在这时,窗外传来了王翠花尖利的叫骂声,夹杂着林富贵的咳嗽声和堂妹林招娣的娇嗔。
“死丫头片子,还敢装死!我看她就是欠揍!等会儿我再去看看,要是还躺着不动,看我不把她拖起来!”王翠花的声音又尖又利,隔着窗户都能听得一清二楚,“那张家的彩礼都收了,过两天就要来接人,她要是敢跑,我打断她的腿!”
“行了,你少说两句。”林富贵的声音带着一丝不耐烦,却没多少底气,“那丫头毕竟是我弟的女儿,要是真打出个三长两短,村里人该说闲话了。”
“说什么闲话?我们养她这么多年,让她替招娣嫁个人怎么了?”王翠花立刻反驳道,声音更高了,“招娣可是我们家的宝贝疙瘩,怎么能嫁给那个瘸子?也就这死丫头,命贱,配得上!”
“娘,我才不要嫁给张瘸子呢,他又老又丑,还瘸腿,想想都恶心。”林招娣的声音带着撒娇的意味,“还是姐姐好,愿意替我嫁过去,等我以后嫁个好人家,肯定忘不了姐姐的好。”
“还是我的招娣懂事。”王翠花的声音立刻软了下来,“放心,娘肯定不会让你受委屈的。那死丫头要是敢不乐意,娘有的是办法收拾她。”
听着窗外一家人的对话,林荞的拳头紧紧攥了起来,指甲深深嵌进掌心,带来一阵刺痛,却让她的意识更加清醒。原主的记忆里,这一家人从来没有把她当过人看,吃不饱穿不暖是常态,打骂更是家常便饭。现在为了自家女儿,竟然要把原主推进火坑,甚至在原主被打得濒死后,还没有丝毫愧疚,反而一心想着怎么逼她嫁人。
这样的一家人,根本不值得同情。
林荞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怒火和恨意。现在最重要的不是生气,而是想办法活下去。她现在身体虚弱,根本不是林富贵夫妇的对手,硬拼肯定不行。而且这家里的一切都被林富贵夫妇掌控着,粮食、钱,什么都没有,她就算想跑,也跑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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