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惹眼的是那盆红烧猪蹄。
红亮的汤汁浓稠地裹在每块带筋带皮的肉块上,油光锃亮得能映出人影。
猪蹄炖得软烂,轻轻一碰便要脱骨,胶质在热气中微微拉丝酱香混着冰糖的甜香直钻鼻腔。
旁边的杀猪菜更是热闹,奶白的肉汤浮着软嫩的血肠,软糯的五花肉和吸饱汤汁的酸菜。
血肠切片后透着淡淡的粉,五花肉肥瘦相间,酸菜浸得油亮,酸香与肉香交织,鲜得人直咽口水。
还有刚从土窑里挖出来的窑鸡,解开粗抹布与荷叶的瞬间,白雾般的热气“腾”地窜起,带着炭火的焦香、荷叶的清香与鸡肉的鲜醇。
香得旁边围观的小孩不断吸溜着快要流出来的口水。
一个小孩擦了一把来不及吸回去的口水,拉着旁边的妇人撒娇道。
“娘,窑鸡好香,我们明年还做好不好?”
小孩本想说明天的,但想到娘亲对家里的鸡看得像眼珠子一样,只有过年时才舍得杀一只。
今天能拿出一只做窑鸡已经是意外之喜了,便退而求其次地改到明年。
“好。”
妇人爽快地答应了。
其实别说是明年了,就算孩子说明天,妇人可能还是会答应的。
毕竟现在他们庄子都买到王妃培育的鸡崽,每一只都能养活,不挑食还爱长肉,用不了几个月就能长成大鸡,偶尔杀一只吃也不会心疼。
不像以前养的鸡,就算当主子一样伺候着,一不小心就会养死了,只能省着点,等过年时才舍得杀一只解解馋。
妇人想着,又把目光移回桌上的菜。
除中间的两道大菜,旁边还摆着一大盆还冒着腾腾热气的猪肉大葱包子。
用的是大家伙一起拿出来的白面,雪白的面皮鼓得圆滚滚的,捏褶处泛着淡淡金黄,一看就知道绝对好吃。
包子旁边还有一盆用同样的白面烙的饼子和清香扑鼻的大米饭。
大家伙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随意挑选合心意的主食。
紧邻着的是猪肉炒大白菜,白菜炒得软嫩透亮,吸满了猪肉的油脂,肉片薄而不柴,泛着油光,清爽的菜香中带着肉香,解腻又下饭。
再往远一点看,还有一盘小盘凉拌猪耳朵。
猪耳切得像纸一样薄,卷着淡淡的红油,撒上翠绿的香菜和白芝麻,红、白、绿三色相间,麻辣鲜香的气味直冲鼻腔,脆爽的质感仿佛隔着盘子都能感受到。
这菜妇人知道,是王妃带来的一个女娃娃做的。
好像叫冬芽,比她家大女儿大不了几岁,却能干得很。
听说还是京城最火爆的火锅店的厨师,那一身的厨艺都是王妃和王妃的娘亲亲手教的。
怪不得明明没比灶台高多少,往那一站却气势十足。
猪耳朵旁边,则是妇人和其他人一起做的猪骨汤。
虽然厨艺没有王妃好,但因为猪的品质好,熬出来的汤色清润透亮,虽然只加了白萝卜,但味道却一点也不寡淡。
骨香醇厚绵长,热气氤氲中带着清甜,喝一口能暖透肠胃。
还有其他人做的干菜炒猪肉,干菜吸饱了猪肉的脂香,好吃又解腻。
最后端上来的唐知夏后面临时加的一个糖醋大里脊。
肉块裹着琥珀色的糖醋汁,油光闪闪,外酥里嫩,酸甜的香气浓郁却不腻人,与其他咸香的菜肴形成绝妙的互补。
一道道菜品摆得满满当当,大家伙围着桌子坐下。
但就算最馋嘴的小孩都没有动筷,一个个都看着中间桌子的唐知夏和林霄等人。
见状,唐知夏干脆拉着林霄起身,端着汤碗朝大家举了起来。
“再过不久就要过年了,现在我在这里,以汤代酒,先敬大家一杯。”
“今年大家伙帮了我很多忙,不仅帮我照看各种牲畜,还帮我种辣椒、种番茄、种向日葵,还有漫山遍野去找冰粉籽,大家伙都辛苦了。”
“今天这顿饭,是为了犒劳大家,感谢大家伙的辛勤劳作。”
“大家伙不用客气,吃好喝好,就当我提前跟大家伙过年了。”
“希望大家伙明年继续努力,帮我种好红薯土豆和玉米!”
说着,唐知夏端着汤碗,咕噜噜喝了一大口。
林霄见状,也跟着喝了一口。
“不辛苦!”
王富贵作为唐知夏最忠实的拥趸者,听得那叫一个热泪盈眶。
唐知夏刚说完,便端着汤碗带头站起来,激动地接过话茬。
“王妃言重了,跟着您干,我们一点都不辛苦。”
“您放心好了,我们明年肯定会好好侍弄那些红薯土豆,让收成更上一层楼,不辜负王妃的信任和体恤!”
之前帮着唐知夏孵小鸡的牛大婶也跟着站起来。
“是啊,王妃,您客气了,该是咱们感谢您才对。”
“谢谢您把这些高产的新粮食交给我们种,也谢谢您卖给我们上好的麦种和那么好的鸡崽。”
“您放心,来年我们一定会更加努力,把庄子里的牲畜和田地都伺候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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