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轴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那扇沉重的木门缓缓洞开。
周明远浑身僵硬,死死盯着门口,心脏几乎要从喉咙里跳出来。
门外,是深不见底的黑暗,和被雨水浸透的、冰冷的空气。
一个人影也没有。
那仿佛能踩碎人骨的脚步声,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可周明远知道,它们来过。
那股子从乱葬岗带来的,混合着腐烂尸体与陈年怨气的味道,已经钻进了屋子,正丝丝缕缕地缠绕着他的脖颈。
他一夜未眠,睁着眼,在极致的恐惧中枯坐到天亮。
当天边泛起第一丝鱼肚白时,他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又像是被注入了最后的疯狂。
他猛地从地上爬起来,连官服都来不及换,踉踉跄跄地冲出家门,直奔名录司。
他没有去日常当值的正堂,而是发了疯似的冲向了尘封多年的旧档库。
“周录事!周录事!此处非请不得入内!”看守的老吏惊慌地拦在他面前。
周明远一把将他推开,双眼赤红,声音嘶哑得如同破锣:“滚开!”
他撞开库房大门,一股沉闷的、带着纸张腐朽味道的霉气扑面而来。
他像一头寻路的困兽,径直冲到库房最深处,在一排标记着“癸字”的铁皮柜前停下。
他熟门熟路地从第三个柜子的底层抽出一口不起眼的铁匣。
匣子上着锁,他却等不及找钥匙,直接从墙上摘下一柄生了锈的火钳,用尽全身力气,“哐”地一声砸断了锁扣。
匣子里是当年南郊大火案的卷宗,厚厚一叠,记录着官方“意外走水”的定论。
他颤抖着手,将所有卷宗都倒了出来,然后用手指在空空如也的铁匣底部摸索。
指尖在一个几乎无法察觉的凸起处用力一按。
“咔哒。”
匣子底部弹开一道细微的夹层。
里面躺着半张被火燎过的焦黄纸页。
周明远像捞起救命稻草般抽出那张纸,上面是他再熟悉不过的笔迹,一份本该被彻底销毁的补遗名单。
名单上只有七个名字,旁边是他的亲笔签名和七个鲜红的、代表“勾销”的朱印。
这七个人,正是当年参与焚村灭口,事后被他亲手安插进名录司的旧部。
他哆哆嗦嗦地从怀里掏出另一张纸条,那是他昨夜从布偶手中接过的,用血写成的名单。
他一个一个地对照。
名单上的第一个名字,三年前死于意外坠马。
第二个,两年前醉酒溺死于护城河。
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都在过去几年里,以各种看似寻常的“意外”从世上消失。
而第七个名字,赫然正是他自己——周明远。
六个人都死了,只剩下他一个。
他不是幸存者,他只是排在最后一个。
纸张从他颤抖的指间滑落,飘飘悠悠,像一片宣告死亡的落叶。
同一时间,西城菜市口,京兆府的老捕头李振刚刚带队巡逻完,正准备去街角的面摊吃碗热汤面。
一个疯疯癫癫的女人突然从人群里冲出来,死死抓住了他的胳膊。
是赵氏,名录司前主簿王成的老婆,自从十年前王成暴毙后,她就疯了,终日在街上游荡。
“李捕头!李捕头!”赵氏双眼浑浊,却透着一股诡异的清明,她将一把攥得滚烫的铜钱硬塞进李振手里,“还钱!快去还他们的灯油钱!”
李振被她搞得一头雾水:“赵家的,你胡说什么?”
“灯油钱!”赵氏的声音尖利起来,“十年前的七月初七,那天晚上,我家男人回来,一双新鞋踩的全是烂泥!他说……他说去城南填了七十二条沟……可那沟里埋的不是土,是人啊!是活生生的人!”
她说到这里,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两眼一翻,再度昏厥过去。
李振手忙脚乱地扶住她,却感觉她手里还紧紧攥着什么东西。
他掰开她的手指一看,竟是一枚黄铜制的腰牌,上面刻着一个清晰的“周”字。
李振的瞳孔骤然一缩。
这腰牌他认得,是名录司录事周明远的!
半年前周明远报失,说是夜里被贼人摸进屋偷了去,没想到竟会在这疯婆子手里。
填了七十二条沟……里面埋的是人……
李振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执灯阁内,万籁俱寂。
小小的阿阮端坐在那尊与她等高的执灯母偶前。
母偶的左手掌心,那具小巧的算盘上,七十二条红线正微微发亮。
“咔、咔、咔……”
母偶的右手木然抬起,僵硬的木指在算盘上缓缓拨动,算珠碰撞,发出清脆而冰冷的声音,最终列出了七项“待偿事件”。
阿阮拿起韩昭不久前赠予她的那方“司录之印”,在一卷新铺开的竹简上,蘸着朱砂,一笔一划,刻下了第一条判词:
“癸未年七月七日,名录司匿报屠村案,致七十二条冤魂不得入册,其罪当偿。”
当最后一个“偿”字落下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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