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自1月6日南京抢劫案发生后,由于周克华的身高、体态等特征与另一名杀人犯曾开贵极为相似,警方一度误认为该案系曾开贵所为。
媒体随之大肆报道,称案件是曾开贵所策划。
彼时案发不久,DNA鉴定尚未完成。
随后警方通过DNA比对确认真凶实为周克华,但并未公开更正这一信息,意图将错就错,以此迷惑犯罪嫌疑人。
因此,周克华当时并不知晓自己的真实身份已经暴露。
他还在心中暗自讥讽警方:“你们把我当成曾开贵?那你们就抓他去好了!累死也抓不到我!”
他甚至将此事告知了张桂英,坦言道:“他们口中的曾开贵,其实是我,周克华。这些案子都是我做的。”
他不仅向她全盘托出作案经过,还向她展示了自己携带的手枪。
张桂英听后顿时骇然失色,内心惊呼:“天哪!竟然是杀人犯!”
她感到极度恐惧。见状,周克华安抚她道:“桂英你别怕。我对别人狠,但对你好。你放心,我绝不会让你吃亏。”
张桂英本就智力有限,这一番话更是让她思绪混乱、不知所措。但不得不承认,她一生中从未有人待她如此之好——日日如少奶奶般被人伺候、娇惯,既无需外出工作也不必劳累。
加之周克华许下将来为她治病、购房等美好承诺,都令她愈发依赖,甚至难以离开他。
她内心深处不愿骤然失去眼前这般舒适的生活,一切已成习惯。
因此,张桂英没有选择离开——并非出于对周克华的感情,事实上她对他毫无情意,根本动机只是金钱。
这也正符合周克华的预期:令她习惯这种生活,从而再无法抽身。
两人之间,实为各取所需。
之后,他们便共同生活。到了六月下旬,周克华对张桂英说:“你看,我给你治病、买房买车,我估算总共需要四五十万。我现在没这么多钱,但我有办法弄到。不过,你得跟我一起干。”
此时的张桂英清楚对方其实并无积蓄,但心想只要他能搞到钱,治好自己的病,甚至助她出人头地,你做什么与我何干?
“行!我跟你一起干!”
见她同意,周克华又提出:“为了建立信任,你得交个‘投名状’。”
张桂英不解地问:“什么是投名状?我从小到大,连一张奖状都没有啊。”
周克华解释:“不是奖状。‘投名状’就是你在我面前杀一个人,这样才算真正入伙。”
张桂英一听连忙摇头:“不不…不行!绝对不行!我不敢!别说杀人,连鸡我都不敢杀!”
周克华早料到她不敢,如此提议实为试探和施压。
于是他转而说:“这样吧,不杀人也行,但你得跟我去重庆干一票。只要一起做过事,往后就有信任了。”
周克华退让一步后,张桂英认为这个方案尚可接受,便答应了。
下一步,便是启程前往重庆。
2012年7月1日,张桂英退掉宜宾的租房,与周克华一同抵达重庆。
两人在重庆分开居住,张桂英先是在李家沱租下一处住所,随后又迅速搬往沙坪坝高滩岩正街。
平日他们通过电话和短信联络——此前周克华从不使用手机,但因张桂英的存在,他不得不开始用手机联系。
他让张桂英在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分别开设账户,以备日后存取资金使用。
偶尔,他也会带张桂英一同外出逛街,但方式与常人迥异:两人始终保持约五十米的距离,一前一后分开行走,极为谨慎,生怕被人认出。
只有吃饭时才会同桌而坐,餐后仍先后离开,绝不一同进出,小心至极。
总之,周克华要求张桂英:无需冲锋陷阵,但须全力配合,且必须绝对听从指挥。
至于周克华本人的藏身之处,则是重庆歌乐山的一处山洞。
随后,他在重庆展开了周密细致的踩点工作。整个准备过程,持续了整整四十天。
2012年8月10日上午9点34分,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凤鸣山康居苑的中国银行储蓄所门前,两男一女刚从银行取款走出。
其中一男一女是某公司的会计和司机,另一男子则是与他们公司有债务往来的人员。三人走至门口一辆小轿车右侧门旁,正准备上车离开。
此时,一直潜伏在车辆左侧的周克华从车尾绕出,对准那名女子径直开了一枪。
这名女子名叫王红,当场被击中头部身亡。
子弹穿透其身体后,又击穿了旁边一名叫廖德英的男子的颈部——一枪致命,造成两人丧生,宛如串连般贯穿。
值得一提的是,许多报道未提及这一细节:周克华实际上只开了一枪。
他的原定目标是那名女子,因为装有钱款的包正由她提着,并未意图射击那名男子。但由于枪支威力过大,子弹贯穿后意外击中该男子。
仅一枪,便造成两人倒地。
剩下的一名男子见状大惊,转身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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