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鬼,这是外号,不是真名。
事实上,阿鬼也没有啥正经大名。他没见过自己爹,对娘的印象也模糊了——只记得她总在咳嗽,咳的时候侧过身去,像是怕把什么东西传染给他。他还没落地,爹就先走了,他娘拼了命把他生下来,撑了没几年,也走了。留下他跟他哥,一个十来岁的半大孩子,抱着一个刚会走路的奶娃娃。
他哥叫魏良。魏良给弟弟取名叫魏幺。幺,是最小的那个,也是最后那个。
村里人路过那间破屋,看着门槛上坐着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怀里抱着一个还在吃手指的奶娃娃,摇摇头,说了一句:“这俩孩子活不成。”魏良听见了,一声没吭。他用一根草绳子把弟弟绑在自己背上,勒紧了,打了一个死结,然后在膝盖上把绳头掖好,确认不会松,才站起来。他挨家挨户去要饭,走到人家门口也不多说话,只站着。有人开门看一眼,叹口气,递半块饼。有人不开门,他就换下一家。他要来的第一口,先塞进弟弟嘴里;他讨来半碗粥,自己喝稀的,稠的留给弟弟。有人看他可怜,给一个杂面饼子,他掰成两半,大的给弟弟,小的自己留着。留着留着,小的那块也没舍得吃,揣怀里带回去,下一顿热一热再给弟弟。那饼在怀里揣了一天一夜,隔着粗布贴着胸口,被体温焐得又软又韧,掰开的时候还带着一股说不清的潮气。
阿鬼这条命,不是天生的。是他哥一口饭一口饭,从那个年月里抢回来的。抢的不是别人的饭,抢的是自己的命——把能咽下去的东西都咽下去,把自己活下来,再让他也活下来。
后来解放了,哥俩日子还是难,不过倒是能吃上饭了。当然,吃饱还是奢望。田里的活计要干,魏良下地的时候把阿鬼放在田埂上,让他自己玩泥巴。中午收工回来,家里那口铁锅煮的是野菜糊糊,棒子面是稀罕的,一个月才能吃上两回。阿鬼七八岁的时候,已经能自己去河边提水了。他瘦,水桶比他膝盖高,提着走一路,水晃一路,到家的时候只剩大半桶,洒在裤腿上的那部分把布面洇成深色,在路上留下一道断断续续的湿痕。他放下桶,先蹲在门槛上歇一会儿,喘匀了气,才站起来把桶提到灶台边上。魏良看见了,没说什么,只是从灶台上拿了一块烤红薯递过去,红薯皮已经烤得焦了,掰开的时候热气冒出来,甜的。
魏良,人如其名,是个十足的好人。在每一粒米都要精打细算的日子里,他从路边捡到了刘丫。
刘丫,她娘家姓刘,没个正经名字,就叫刘丫。那年头农村的女娃,大多数都是这么叫的——大丫、二丫、三丫,就是刘家的丫头。严谨一点儿的话,她其实应该叫刘四丫的。但这已经不重要了,她可能这辈子都回不去那个儿女满堂的家了。孩子太多,家里养不起了。父母让她自己出来,找个愿意养她的男人把自己嫁了。这种事情在那个年代并不稀奇,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李秀芝。
刘丫的运气不如李秀芝好,她没有遇到那个郭谝子去帮自己问:老许,你要老婆不要?郭谝子这名儿是西北风味儿的,换成东北味儿叫郭大白话,北京味儿叫郭大了,香港的话,应该叫吹水郭——能侃、爱聊天的意思,不是骗子。
但刘丫的运气也还算不错,虽然没有遇到许灵均,但饿倒在路边的她,被魏良捡到了。魏良路过,看见一个女人蜷在田埂边,瘦得皮包骨,嘴唇干裂,已经昏迷了。他蹲下去探了一下鼻息,还有气,就把她背回了家。他熬了一锅粥,一口一口喂下去,喂了三天,她能下地了。她没走,留下来了。魏良问她叫什么,她说叫刘丫,出来自己找婆家。魏良沉默着,没说什么。半大小子吃垮老子,自己已经有个弟弟了,他不确定能不能养得起刘丫。
晚上,魏幺找到了魏良。他站在门口,门框外的暮色正从亮灰转入深蓝,他的轮廓在逆光里只剩一道单薄的影子:“哥,我打算去香港闯一闯。很多人都去了,我可以跟他们一起。”魏良当场就拒绝了:“不行!那太危险了!”魏幺却说:“可是……那真能活人啊!现在好容易有了刘丫愿意跟你,咱老魏家有希望传宗接代了,等有了小侄子,他总得吃饱穿暖吧?”魏良坐在门槛上,抽着旱烟沉默了半晌,烟锅里的火一明一灭,把他下巴的轮廓照出来又收回去。他张了张嘴,像是有话要说,又不知道能说什么,最后颤抖着说:“是哥没本事……”
第二天,魏良借遍了全村,炒了个鸡蛋,炖了一条二指宽的肉。鸡蛋是跟隔壁借的,肉是从村口屠户那儿赊的。锅底烧的是过年剩的柴,火苗舔着锅沿,把那点油星子炸得噼啪响。那算是婚宴,也算是给弟弟送行。魏幺那天吃了这辈子第一顿白米饭,碗是粗瓷的,边沿磕了一个豁口,他把碗底舔干净了才放下。吃完饭他站起来,背起包袱,包袱里是几件旧衣裳和一双新鞋——鞋是刘丫连夜纳的,千层底,针脚歪歪扭扭的,但结实。他跨出门槛的时候没有回头,倒是魏良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一直等到他拐过村口那棵老槐树再也看不见了,才转身进屋。那一年,魏幺十五,魏良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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