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语气平淡,却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漠然,仿佛谈论的不是龙脊岭威名赫赫的二把手,浑然不把对方放在眼里。
“六子他没有登门求助?”
沈爷说罢,问了一声。
壮汉摇了摇头:“他倒是没有求助,只是来铺子里问过一句,问小的知不知道您老去哪儿了。”
“哦?”沈爷抽烟杆的动作微微一顿,那半阖的眼皮似乎抬起了半分,浑浊的眼珠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精光。
“就只问了这一句?没提薛超的事?没说要请我替他出头?”
“没有。”壮汉肯定地摇头,“就问了您去哪儿,再没多说别的。”
“好性子……好性子啊!”沈爷将烟杆从嘴里拔出来,在椅子扶手上轻轻磕了磕烟灰,脸上露出一种发自内心的赞赏。
他活了这大半辈子,见惯了世情冷暖,人心翻覆。
早年走南闯北,后来隐居市井,早已看透了一件事。
这人呐,生来带多少金银是外物,得几分天分是命定,投什么家世如浮云,撞多大运道似泡影。
这些东西,得之是幸,失之是命,强求不来,也守不住多久。
唯有一样东西,最是难得,也最是金贵,那就是一个人的真性!
什么叫真性?
不因贵贱穷苦而变,不因世情更移而改,不因起落显达而动。
身处卑贱时不谄媚,一朝得势时不跋扈!
面对强权时不屈膝,手握力量时不欺人!
无论顺境逆境,无论贫富贵贱,那颗心,始终如磐石,不为外物所移,不为世情所改!
这太难了!
沈爷见过太多穷怕了的人,一旦得了点势,那嘴脸变得比翻书还快,恨不得把过去受的委屈百倍千倍地找补回来。
也见过不少乍富乍贵的,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忘乎所以。
按理说,陆沉认了他沈爷做师傅,学了烧身馆的本事,就等于在腰杆子上别了根硬梆梆的打狗棒。
他被薛超这等凶人记恨,受了威胁,遇到这般麻烦,第一时间就该跑来找他这个师傅求援、甚至借势压人!
这才是人之常情,这才是“理所应当”!
可陆沉没有。
这才是让沈爷既意外又惊喜的地方。
“真性如真金!好生难得!竟让我这老眼昏花的,在雨师巷的泥巴地里给捡着了!”
沈爷很满意,声音里带上了几分畅快与欣慰,浑浊的老眼此刻亮得惊人,仿佛发现了稀世珍宝!
“去,替我跑一趟回春堂,跟他们那位东家带句话,就说我说的,薛超那档子破事,该了了,让他管好自家的狗,别放出来乱吠,扰了我铺子里的清静。”
壮汉心头一凛,应了一声。
“等等!”沈爷叫住转身欲走的壮汉,手指在黄铜烟杆上轻轻敲击着,发出清脆的声响,眼神望向铺子外熙攘的街道。
“再办件事。”
沈爷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分量。
“去准备帖子,宴请安宁县四大武馆的馆主,镖行的总镖头,宏茂行的大掌柜,以及其他有头有脸的人物。”
壮汉愣住了,片刻之后才回神问道:“沈爷,您这是要做什么?弄这么大阵仗?”
他跟随沈爷多年,深知这位爷向来低调,深居简出,从未如此大张旗鼓过!
沈爷缓缓吐出一口悠长的烟气,烟雾缭绕中,他那张布满风霜的脸上,浮现出一种郑重其事的神情。
“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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