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会意,上前一步,目光冷冽如刀,在那群大汉脸上扫过。
“光天化日,京师脚下,你们持械行凶,眼里还有王法吗?”
就这么一句话,那群原本气势汹汹的大汉顿时感觉后背发凉,冷汗都下来了。
他们都是些打手,欺负平民百姓很在行,可哪里见过这种阵仗?
眼前这些人,绝对惹不起啊!
再一看周围,原本看热闹的百姓也被吓住,悄悄往后退,空出了一大片地方。
疤脸汉子喉结滚动了一下,撂下一句:“好!好!算你小子走运!我们走!”
说完,赶紧带着手下灰溜溜地挤开人群跑了,跑得比来时还快。
趴在地上抱着郑武当小腿的灰衣男子立刻松了手,一骨碌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脸上挤出个谄媚的笑容,对着慕朝歌等人连连作揖:“多谢几位老爷!多谢救命之恩!大恩不言谢,小人还有急事,就先走一步……”
他刚想溜,可惜步子还没迈开,两把刀就交叉着挡在了他面前。
持刀的金甲军士兵面无表情,眼神跟刚才瞪走那群混混时一样冷。
灰衣男子身体一僵,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慢慢转过身,看着慕朝歌,哭丧着脸:“这……这位公子,您这是……”
慕朝歌这会儿心情正不爽,又碰上这么一档子事,她上下打量着这个机灵得过分的年轻人。
这人反应快,脸皮厚,胆子也不小,关键时候还敢利用他们脱身,绝对不是普通小民。
“救了你的命,连句实在话都没有,就想走?”慕朝歌语气平淡,却自带一股威压,“说吧,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那些人为什么追你?”
灰衣男子眼珠转了转,还想编瞎话,但看到慕朝歌那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眼神,以及旁边那几位气质不凡的男人,心里掂量了一下,知道糊弄不过去,只好耷拉下脑袋,老实交代了:
“回……回公子的话,小人名叫阿禄。以前就是个走街串巷卖杂货的小贩。”
“那现在呢?”慕朝歌追问。
阿禄咽了口唾沫,有点不好意思,又带着点自豪:“现在……现在主要做点……嗯……帮富人老爷们花钱的小生意。”
“帮富人花钱?”季晟辙胖乎乎的脸上满是好奇,“怎么个帮法?”
说到这个,阿禄似乎来了精神,腰板都挺直了些:“公子,几位老爷,你们是不知道。那些有钱的老爷们啊,钱多得没处花,就喜欢追求个新奇,好显得自己跟别人不一样,有面子!”
他比比划划地开始讲述他的发财大计:“小人呢,就从乡下收了些刚断奶的小猪崽,白白胖胖,挺可爱的那种。”
小猪崽?众人都是一愣,这跟帮富人花钱有什么关系?
“然后呢,小人就给这些小猪崽编了个来历。”阿禄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就说这是从极西之地,翻过雪山,跨过大漠,好不容易才弄来的西域白玉麒麟兽幼崽!稀罕得很,整个大殷朝都没几只!”
“噗——”季晟辙差点笑出声,赶紧捂住嘴。
郑武当和姚庆临也是一脸荒谬。
慕朝歌嘴角抽了抽,心想,这骗术倒是有点现代营销那味儿了。
阿禄见他们不信,急忙解释:“真的!小人可不是瞎说!我还编了故事呢!说这‘白玉麒麟兽’通体雪白,象征吉祥如意,吃的饲料那都得是加了珍珠粉灵芝末的特制粮!还得住专门的琉璃暖房!”
“你就吹吧!”季晟辙忍不住吐槽,“那玩意长大了不就是头猪吗?”
“对啊!”阿禄两手一摊,理直气壮,“可富人们不信啊!或者说,他们愿意信!小人找了些托儿,先在圈子里把风声放出去,营造出一种谁家有这神兽谁就有面子的氛围。然后呢,定价,一千两银子一头,概不还价!”
“一千两?!”三位大臣同时倒吸一口凉气。
一千两够普通百姓一家子舒舒服服过上一辈子了!
“对啊!”阿禄得意洋洋,“就这个价!那些富人老爷还抢着买呢!生怕买晚了就没啦!觉得养这么个神兽在家里,倍儿有面子!客人来了都得夸一句!”
慕朝歌听得直扶额,这种利用攀比心和虚荣心进行营销的手段,放在古代还真是降维打击。
“那后来呢?怎么败露的?”她问到了关键。
阿禄的表情瞬间垮了下来,带着点懊恼:“唉,别提了!坏就坏在小人太贪心,想着生意要做就做全一点……”
原来,神兽的生意火了之后,有个问题出现了:白玉麒麟兽,它会长大啊!而且越长越像猪。
有些富人养了一阵,觉得没那么稀奇了,或者觉得太大了占地方,就想找阿禄“以旧换新”,再买头小的继续养着玩。
阿禄一口答应。他把那些富人送回来的,已经养得膘肥体壮的大猪回收,转头就悄悄宰了,当成上好的猪肉,卖给城里的酒楼和肉铺!
“本来这事儿做得挺隐蔽的,”阿禄哭丧着脸,“可谁知道,有个买了‘神兽’的富商,有天心血来潮去最好的酒楼八珍楼吃饭,点了一道招牌红烧肉,吃着吃着,觉得这肉味怎么那么熟悉……再一打听,这肉的来源,竟然就是我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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