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夫郎闻言,手中的茶盏轻轻落在案几上,发出一声脆响,抬眼看向面色惶然的谢丛筠。
“所以呢?秦相在朝中经营多年,她的女儿一朝起势,有什么让人意外的。况且陛下心仪大皇女,在安王被贬那天起不就人尽皆知了吗?”
谢丛筠被他问得一噎,胸口剧烈起伏,压低了声音吼道:“这不仅仅是秦云和!这是风向!陛下说不定早就知道你我的动向,说不定从一开始我们就踏进了死局!”
“那你现在能退出吗?我让你假死离开京城,你愿意吗?”谢夫郎唇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弧度,带着些许嘲弄,“你不愿意,你还是舍不下!”
他不再理会谢丛筠难堪的脸色,站起身缓步走到窗边,看着窗外的萧瑟。
“我将自己的一生都压在了你身上,无论最后是什么样的结局,我都认。所以,你也不用觉得愧疚,就算现在离开,逸王也不会放过我们,更何况知奕还在她身边。”
谢丛筠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于宴好像从未变过。
三十年前,她不过是个穷小子,读不起书,吃不起饭,爹娘病死后,她长舒一口气。
只因为她终于可以卖了家里的田去读书科考了。
可是,她还是太穷了,不过一年,手上的银子就花光了,穿的不体面,老师不让她进教室,也因为穿的不体面,连抄书的活计都轮不到她。
一日,她就快饿死了,被路过的人当做乞丐施舍了一包糕点,那人正是于晏的贴身小厮。她恨的要死了,但还是吃了那些糕点。
是以当她听说于家家主病逝,于宴要招上门女婿时,想也没想就去了于府蹲守,摸清了于宴每日的行进路线,在流氓堆里散播,在于宴被流氓围堵时,支开于家的随从,自己冲上去为他冲锋陷阵。
也在满是流言蜚语的酒楼里,为他说话,替他打抱不平,惹怒一众看客,被打的半死。
最后,她拖着一身伤被抬进了于家。
一睁眼,就对上了于宴清冷的眸子,“我知道那些流氓是你找的。”
说来可笑,跟踪于宴那么久,这还是她第一次仔仔细细观察于宴的样貌,他长得真好看,好像是锦官郡第一美人来着。
“我心悦你。”
“什么?”
谢丛筠直勾勾盯着他的脸,就像是阴沟里的老鼠重见天日,眼里没有一丝欲望,全是恐慌到极致的空茫。
“我心悦你。”
谢丛筠忘记那天于宴是怎么走的,只知道自己在于家活了下来,所有人看她的眼神充满了轻蔑,却无人怠慢。
她将苦读的力气全都花在了讨好于宴身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从未过分谄媚,也没有因为于宴的冷待而放弃。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于家幼子从郊外别院归家时,谢丛筠一眼就看出那是个被宠坏的人,无知无畏,极爱挑衅自己的长兄。
尤其喜欢抢走长兄的东西,乐此不疲。
那时候,谢丛筠已经被于家养的人模狗样了,穿上衣服,也算是个清冷内敛的俊美小姐。
这样一个人,只对于宴俯首,这太让于家幼子心动了。
于是乎,谢丛筠身边多了个娇俏的花蝴蝶,似有若无的肢体触碰,言语暧昧,一举一动都让人格外心动。
但谢丛筠知道这于家真正当家作主的人是谁,所以,哪怕那人的影子快要挨着她的影子,她都要快步避开,贴近于宴。
在一个午后,于家幼子故意拿出一枚簪子戴在头上,和谢丛筠送给于宴一模一样的,于宴第一次对谢丛筠沉下了脸,谢丛筠也第一次逾矩抓住了于宴的手腕。
强硬地带他去了自己的卧房,指着梳妆台上数百把簪子。
“我不知道他那一枚是哪来的,只是我做了许多,才挑出最好的一枚送给你。”
听完这句话,于宴轻轻挣开谢丛筠的手,转身走了。
追上来的于家幼子看见那一桌子的簪子时,也呆在了原地。
分明谢丛筠早也罢,晚也罢,都只拿着那一枚兰花簪子在他眼前晃悠,何时做的这些?
第三日,谢丛筠被叫去了书房,再次见到了于宴。
“这里有三百两白银,你拿去科考吧。”
看见银子的那一刻,谢丛筠手都在抖,这些年于家给她穿,给她吃,就是不给她银子,她就像是个可有可无的奴仆。
谢丛筠垂下头,强迫自己的视线从银子上移开。
“我不走,我心悦你。”
过了许久,于宴才开口道:“你确定?于家妻主不会有三百两白银拿,也不会参加科举。”
“我知道,我不走。”
说完这句话,谢丛筠眼睛都红了,只想扇自己巴掌,那可是三百两白银啊!她爹娘几辈子都挣不来啊。
半炷香的时间过去,于宴慢腾腾的收回白银,拿出一纸婚书。
谢丛筠签字画押,而后轻轻拥住了于宴。
又是半年,谢丛筠已经开始帮于宴处理各种商会事务,两人越发亲近,只是偶尔指尖相碰,都会垂眼快速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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