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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时光,于寻常百姓不过是柴米油盐的又一次轮回,于苏州城,却像是被投入了一颗石子的池塘,涟漪一圈圈荡开,搅动了所有人的心弦。
这一日,天光尚好,秦淮河畔的望江楼却早已人声鼎沸。
这座平日里便以奢靡着称的酒楼,今日更是被装点得俗气冲天。朱红的廊柱上,竟缠绕着金线织就的绸带,大红灯笼从三楼一直挂到楼下,密密麻麻,仿佛要把整座楼都点燃。楼前临时搭起的高台上,铺着猩红的地毯,两侧摆满了盛开的牡丹,那浓郁的香气混着楼内飘出的酒气,熏得人头脑发昏。
楼外,里三层外三层围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他们踮着脚,伸长了脖子,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乖乖,这朱小王爷好大的手笔!这排场,比知府大人嫁女儿还阔气!”
“排场算什么?你没听说吗,赌坊里都开盘了,朱小王爷的赔率,买一百两都赚不回一顿饭钱!”
“那还用说?这诗会,明摆着就是小王爷给自己办的庆功宴。才子之名,倾城之美,他全都要!”
人群的议论声中,夹杂着一丝艳羡,一丝不屑,更多的,是一种看好戏的兴奋。
松鹤楼三楼,与望江楼隔河相望的雅间内,林渊与柳如是凭窗而立,将这番景象尽收眼底。
“公子这一手舆论造势,真是将苏州城搅了个底朝天。”柳如是看着对岸那片喧嚣,唇角带着一抹浅笑,“如今全城人的目光都聚在了望江楼,聚在了朱由榔身上。他今日若是不能拿出惊世之作,只怕是下不来台了。”
“他本就没准备自己下台。”林渊的目光平静,掠过那些攒动的人头,“他要的是一个舞台,一个能让他踩着天下读书人的脸,抱得美人归的舞台。我不过是帮他把这舞台搭得更高,让更多人能看清他摔下来的模样罢了。”
正说着,楼下传来一阵骚动。
几辆朴素的青布马车,缓缓停在了望江楼不远处。车帘掀开,走下来的,是几位须发皆白、面容清癯的老者。为首的,正是孙致远。他今日换下了一身布衣,穿上了一件浆洗得发白的儒衫,神情肃穆,不怒自威。
他们一出现,周围的喧哗声竟奇迹般地小了许多。一些认出他们的读书人,纷纷躬身行礼,口称“孙老先生”、“陈老翰林”。
朱由榔派来迎客的管事,显然没料到这几位平日里请都请不来的老顽固会不请自来,一时竟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孙致远却看也不看他,只对身旁几位老友道:“走吧,我等今日,便来当一回看客,看看这‘风雅盛事’,究竟是如何辱没斯文的!”
说罢,他便拄着拐杖,径直朝着望江楼的大门走去。那几位老者紧随其后,个个面沉如水,形成了一股无形的气场,让周围那些嬉皮笑脸的纨绔子弟们,都下意识地收敛了许多。
“来了。”柳如是轻声说了一句。
林渊点了点头。这些清流名宿,便是他埋下的第一根刺。
紧接着,另一拨人也到了。他们是乘着船来的,从望江楼侧面的水路码头上了岸。为首的,正是丝绸商人钱万三。他们穿着体面,却个个神情紧张,眼神躲闪,混在宾客中,若不细看,与旁人并无二致。
可林渊知道,这些人心中,都藏着一团火。他们被安排在了二楼一处视野绝佳、却又不易被人注意的角落。从那里,他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楼下高台上发生的一切。
这是林渊埋下的第二根刺,一根淬了怨毒的刺。
“咚——咚——咚——”
三声鼓响,人群彻底沸腾起来。
“小王爷来了!”
只见街道尽头,一队身着锦衣的护卫开道,八个壮汉抬着一顶金顶流苏的华丽大轿,前呼后拥而来。轿子旁,跟着一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跟班,为首的正是那个八字胡吴子谦,他满脸谄媚的笑容,活像一只开屏的孔雀。
轿子在望江楼前停下,吴子谦亲自上前,卑躬屈膝地打起轿帘。
一只穿着金线绣龙纹皂靴的脚,先探了出来。紧接着,朱由榔那张因兴奋而微微涨红的脸,出现在众人面前。
他今日的打扮,可谓是费尽了心思。头戴一顶镶着硕大东珠的紫金冠,身穿一件亮紫色、绣着飞鱼纹的锦袍,腰间系着一条碧玉带,上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玉佩、香囊,走起路来叮当作响,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钱。
他似乎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下了轿,先是整理了一下自己本就一丝不苟的衣袍,然后才抬起下巴,用一种睥睨众生的眼神,缓缓扫过全场。
当他的目光落在孙致远等几位老先生身上时,微微一愣,随即嘴角勾起一抹轻蔑的冷笑。在他看来,这些老家伙的出现,非但不是威胁,反而是为自己的“才华”做了最好的见证。
他要的就是当着这些自命清高的老顽固的面,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风流人物!
他大步流星地走上高台,往那张铺着虎皮的太师椅上一坐,对着台下拱了拱手,声音洪亮:“诸位!今日,本世子在此举办‘秦淮第一才子大会’,承蒙各位乡亲父老、文坛前辈赏光,本世子不胜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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