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玛古斯看着自己的两位族人,眼中满是激动,他起身赶忙迎上前去。
到了跟前,擎天咧嘴一笑,随手将肩上的铁球卸下,“哐当”一声砸在沙地上,那俩铁球深深陷入沙土,震得地面微微一颤。
俩铁鬃鬼从擎天背上滑下,虽满身血污与沙尘,却精神抖擞地冲着奥玛古斯发出听不懂的低吼,似在诉说这两天的惊心动魄。
奥玛古斯眼眶微红,伸手抚过族人身上干涸的血迹与伤痕,声音哽咽地说着话。
李伊、赵晴、肃穆、聂轲和希亚莱斯等人都围拢过来,察看擎天的状况,见他们虽狼狈却无大碍,这才放下心来。
郑朽盯着那俩铁球,埋怨道,“你小子可真行,还真舍不得你这俩铁西瓜,你也不嫌累。”
擎天嘿嘿一笑,原地蹦跶几下,将岩石肌肤中的沙砾抖落,激起一阵细微的沙尘。
李伊一边扇着灰尘,一边打趣道:“行啦,行啦,别抖落了,我马上给你变回来不就完事了嘛。”
说罢,他拿上衣服,领着擎天找个僻静处施咒去了,其他人则心照不宣地返回篝火旁,准备享用那顿迟来的庆功宴。
篝火噼啪作响,肉香四溢。
不一会儿,李伊便领着变成小孩子模样的擎天走了回来,擎天穿着李伊宽大的长袍,袖口卷了好几道才露出小手,走起路来衣摆拖地,像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小老头,逗得众人忍俊不禁。
他毫不在意地踢开脚边的碎石,一屁股坐在火堆旁,抓起一块烤得滋滋冒油的鳄鱼肉,顾不得烫嘴便塞进嘴里,嚼得满嘴流油,含糊不清地嘟囔着:“真香!比那些干巴巴饼和风干肉强多了。”
奥玛古斯和马尔斯特看着眼前比较熟悉的样子,再想想刚刚那个庞然巨物,不禁相视一笑,心中的大石总算落了地。
“怪不得你在角斗场上那么厉害,原来如此,就你刚刚那个状态,十个奥玛古斯,十个马尔斯特也不是对手,我们甘拜下风。”马尔斯特苦笑着摇摇头。
擎天咽下嘴里的肉,抹了把嘴角的油渍,一脸得意地晃着脑袋:“我就是能吃,力气大,身体硬,真说打架的事儿,我比你们差得远哩。”
希亚莱斯闻言,不禁莞尔一笑,“咱们的擎天懂事了呢,居然学会谦虚了。”
聂轲端起酒碗,来到马尔斯特面前,郑重地敬了一碗酒,“那日在角斗场上,领教阁下高招,聂某佩服。那日若非你手下留情,此刻我怕是已成了黄沙下的亡魂。”
马尔斯特连忙起身回敬,神色肃然,“聂施主言重了,那日我可真没手下留情,是施主身手敏捷,加之擎天施主力大无穷却未下死手,马尔斯特方能侥幸保全性命。”
两人相视一笑,将碗中烈酒一饮而尽,过往的敌意,皆在这辛辣的酒液中消融殆尽。
一旁的那两头铁鬃鬼,此刻正诧异地看着奥玛古斯的双手,那原本骨折扭曲的粗壮臂膀,竟已恢复如初,连一丝淤青都未留下。
李伊也注意到这一幕,随即问道,“阁下三人可是大金撒加族?”
奥玛古斯闻言,眼中闪过一丝惊异,“你们竟知晓我族真名?”
他放下手中的酒碗,目光变得深邃而警惕,“这名字除了帕尔玛荒原,在其他地方从未有人叫出,外人只唤我们‘铁鬃鬼’或‘野猪人’。”
乱春秋放下酒碗,神色凝重地接话道:“帕尔玛荒原距此不只是万里之遥,陆地和海域都是天堑阻隔,寻常旅人穷尽一生也难以跨越。
若非身负重任或机缘巧合,断难踏足此地,不知三位为何流落至此?”
奥玛古斯长叹一声,目光投向漆黑的夜空,声音低沉而苍凉,“众位心地纯良,我也不妨直言相告。
大金撒加族是帕尔玛荒原的古老守护者,世代信奉大地之母,守护着大陆地的最南端。
我们一共有六大分支,虽然杂居,但血脉相连,同气连枝,我们是按出生的样貌、体型和觉醒意识划分支脉,有些是天生的战士,像我这样的独角族,手臂粗壮,体型魁梧,属于冲锋陷阵者;
有些生有獠牙利爪,体型稍小,却很敏捷,像斯泰里,擅长近身搏杀与撕咬,他们是獠牙族,属于普通战士,数量最多。”
他说着指向身边的一位铁鬃鬼,众人这才知道他的名字。
斯泰里微微颔首,算是打过招呼。
奥玛古斯又指向另一位身形跟斯泰里相仿的,没有獠牙的铁鬃鬼,轻声道:“这是马约尔,他虽然也有战斗力,却天生精通医术、巫术,我们称之为炼金族。”
马约尔有些腼腆地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
“还有开山族和巧匠族,各司其职,负责开凿矿脉、修建房屋与锻造兵刃、雕刻图腾,维系着部族的生存与文化传承,最主要的还有神智族,他们比较稀少,在七八岁的时候,若获得心授,则会觉醒通灵之能,成为沟通大地之母的祭司与智者。”
“我们本应世代安居于帕尔玛荒原,守护着那片被世人遗忘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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