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还有一种情况需要补充一下。”君天辰缓缓开口。
他的声音依旧平淡,却让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聚焦。
“凶手与受害人在各种因素或环境影响下,经历过种种生死大劫等重要事件,进而成为至交,好友……”
他微微停顿,似乎在斟酌最精准的表达,
“……乃至,产生了超越血仇的羁绊。最终,受害人一方,选择真心原谅凶手。”
“此状况发生的概率,虽微乎其微,但……并不为零。”
“嗡——”
此言一出,厅内仿佛有无形的涟漪荡开。几位峰主的神色都出现了细微的变化。
炎烈第一个反应过来,浓眉倒竖:“这算什么话!血仇就是血仇,岂是私交能够抹平的?若开了这个口子,日后岂不是谁都能凭借‘交情’来逃脱制裁?!”
“炎兄稍安。”水柔轻声道,“天辰师弟所言,并非没有可能。人心之复杂,远超律法条文所能涵盖。”
“我曾见过,两个有血仇的家族,其年轻一代的子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秘境中相互扶持,共历生死,结下深厚情谊。当真相大白时,那份痛苦与挣扎……确非外人所能想象。”
百炼生挠了挠他的脑袋,瓮声道:“这……这他娘的也太拧巴了!可要是苦主自己都不追究了,咱们提着刀上去砍人,算怎么回事?”
萧遥沉吟,良久,看向君天辰:“此问,直指律法之根本。律法为谁而设?是为维护宗门秩序、彰显绝对公正,还是……也应尊重受害者本身的意志?”
“若受害人自愿放弃追索血债之权,宗门是否还应强行介入,替其‘主持公道’?这本身,是否也是一种不公?”
林翠端坐于主位,眉宇间笼罩着一层凝重的思虑。
短暂沉默过后,萧遥再次开口:
“若受害人真愿弃仇,可以。”
“但需满足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他竖起第一根手指,目光锐利如刀:
“其一,全体共恕。非一人之意,乃所有直接受害者,或其全部在世直系血亲,需共同、自愿、清醒地放弃追索血债之权。此意愿,需经‘映心水’与刑峰秘法双重勘验,确保绝非受胁迫、利诱或短暂情绪支配。一人不愿,则血债不消。”
他竖起第二根手指,语气加重:
“其二,公怨与私怨分离,弃仇仅免私怨部分。”
萧遥指尖灵光流转,虚空图谱中 “公怨” 与 “私怨” 的区域各自亮起,界限分明,他沉声道:
“受害者亲属可自愿放弃‘私怨’追索 —— 即放弃要求凶手‘以命抵命、血亲偿债’等个人专属权利,比如不再追究凶手对自家亲属造成的直接伤害赔偿、荣誉追责等。然,凶手因罪行对宗门整体犯下之过,此谓‘公怨’,涉及宗门秩序、威严、资源损失及安危,绝不能因个人意愿而勾销。”
“视其罪行对宗门造成的危害等级,逐级采取惩戒,以儆效尤。”
“若致外门、内门普通弟子伤亡;损害宗门灵田、矿脉、库藏等基础资源。”
“凶手及其所属势力,需以所造成损失价值的二十倍进行赔偿。赔偿物可为灵石、矿产、灵草等硬通货,或等价的法宝、丹药。”
“若无力偿还,则需凶手本人无条件接受劳役,其间开采之灵矿、炼制之基础丹药,皆归宗门所有。”
“直至产出资源足以弥补造成的损失后才可恢复自由身。”
“对所属势力,百年内不得参与玄天宗主导的任何贸易与合作,并被列为“观察对象”。”
“若致精锐弟子、执事一级伤亡;泄露宗门机密;严重损害宗门声誉的,死罪!”
“致长老、真传弟子一级伤亡;参与颠覆宗门之阴谋;导致一城一地因之陷落的,死罪!”
“若凶手有重大立功表现,走特赦程序,死罪暂缓。”
“其三,”萧遥指尖灵光再变,图谱上浮现出纵横交错的脉络,“分级裁决,权责对等。”
“凶手身份不同,其行径所代表的意义与造成的危害亦截然不同,故裁决时需区分对待。”
“若凶手为外部势力成员,依其罪行等级,参照前述‘公怨’条款严惩。其所属势力若包庇、纵容,则视同共犯,一并清算。”
“若凶手为本宗外围成员、附属势力,罪加一等。因其受宗门庇护,却行损害宗门之事,是为背信,除承受相应刑罚外,其所属势力需承担十倍于外部势力的赔偿,并永久取消其附属资格。”
“若凶手为本宗正式弟子,”萧遥语气陡然转厉,“无论内门外门还是核心,皆需经受‘问心阁’彻查,明辨其是否叛宗。若无叛宗之意,依律严惩后,废去修为,逐出宗门,其名刻于‘罪徒碑’,以警后人。若存叛宗之心,或行为实质上构成叛宗,则……罪加三等,适用极刑,其直系师承、直属上官,需连坐受审,承担失察之责!”
“若直系师承不忍心动手,可交由同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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