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道上,一个高大身影,一个矮个子,蹒跚而行。
周围的人极少,偶尔有一两辆疾驶而过的马车,扬起的阵阵灰尘,使得高矮两人不得不跳到路边草丛避让。
高个子看着远去的马车北影,叹息道:“世人皆苦,何苦急匆去投胎?”
矮个子一边低头不停地拍衣袍,一边不断咒骂,“投胎个鬼,八成是赶着吃酒去了!呸,呸!哎哟,我的新衣袍。这可是您刚给我置办的呢。天杀的。”
“痴儿,你怎知是吃酒去而非它?”
“当然知道,天底下唯有吃酒是不可迟到的。先生,您上回不是急着去跟陆先生吃酒,连峥儿的晚饭都没做好,便急匆匆如此般地走了,您可还记得?”
“你!荒谬!”
“咯咯。先生您脸红了,果然被峥儿说中了。”
“你这皮猴子,胡搅蛮缠,一堆歪理。今晚要把治学背三遍,背不好,晚饭减半。哼!”
高个子男人竟然辩不过矮个子,直接拿出杀威棒。
“没天...”
“嗯?”
矮个子话没有说完,高个子男人一个威严眼神,“理”被生吞进肚子里,成了他的晚餐。
高个子男人,背负着手,慢悠悠地走在道上。顶戴四方平定巾,虽旧而齐整,髻于脑后,以木簪固之,发间银丝若星。身裹青灰长袍,袍有磨损且墨渍沾角,束同色布带佩玉,足蹬黑布鞋,洁净而朴。体微腴而背直,步稳且缓,举手投足皆温文,坐而端庄。
矮个子,身负着一个大箱笼,足足比他大一圈。素衣而随,身形稍瘦,双髻可爱,稚气未脱,双目澄澈,透着机灵。令人称奇的是,无论高个子男人脚步如何快慢,矮个子始终脸不红气不喘地紧随其后。
此举,放到现代,绝对是虐待未成年。
邕城,一座南越王国大城,是通往明越王国的必经之路。邕水绕城而过,城有人口近千万,水路发达,三街两巷,商业繁荣至极。
高个子男人,名刘伯懿,魏国长治下陆人,是当地有名的治学大师,性情清冷,爱独居,喜好游学,博览山水。
矮个人男童,名李峥,自幼为刘伯懿收养的弃婴,因刘在其包袱里发现有一块玉,雕刻着一个“李”字,故而为其取名为李峥,寄望其长大后能出人头地,如高山挺峥于天地之间。
刘与李,两人相依为命。自李峥五岁起,刘伯懿便携其游历四方,走学探奇,访亲寻友。
距到邕城,两人已在外游历了四载有余。
“可有肉食吃了。”
李峥仰头望着高耸的北城门,略显黝黑的石墙,长长吐了一口气,喜笑颜开。
“临水高居,依势而起,借山蓄气,养城腾飞,果然名不虚传,不愧南越王国南大门!”
刘伯懿仔细端详着眼前这座历史名城,抚须而长叹。
“哼,别高兴太早,先背完三遍治学再说。”
背对着李峥,狠狠给他泼了一盆透心凉,让他打了几个寒颤。
李峥望着高大的背影,小嘴翘起老高,心里不断腹诽,诅咒先生整晚没酒喝,睡不觉。但对先生的惩罚,他未曾有过怨言。
自他懂事起,如此的惩罚,便伴随着他成长,罚着罚着,也就习惯了。反正,不是在被罚,就是在被罚的路上。
刘伯懿对李峥是有爱有气。自打他捡到李峥起,这孩子似乎没有一点子承父业的迹象,整天钻洞爬墙,下河上树,根本无心在学,反倒喜好舞枪弄棒。每每让他长吁短叹,恨铁不成钢。但每次他变着法子惩罚这小子时,无论罚他背书写字抄书,李峥从不违抗,而且完成得很好。可关他在书房里读书时,又变成了一只皮猴子,根本静不下心来看书,甚至趁他不注意,偷溜到院子里或后山上玩。没办法,刘伯懿便让一位老朋友教他一些基础的拳术,还有一套炼体之法。毕竟出门在外,总得有一门本事护佑自己才对。这让李峥非常高兴,每天坚持练拳,极其自觉地坚持。久而久之,刘伯懿便也释然了,任李峥性子去了。
总之,这些年来,李峥的书是读了不少,至于记得多少,只有他自己懂了。
入夜,房间内,李峥摇头晃脑地站在刘伯懿面前,一遍又一遍地将《治学》背诵,只要背错或背漏一个字,就要从头开始。他的手心不知挨了多少次戒尺敲打。
“平时让你好好读书,用心背书,何至于如此受苦?子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
每等刘伯懿说完,李峥即刻插嘴道:“书中自有颜如玉。先生,您这话都快把峥儿耳朵讲得起茧了。”
“啪!”
“哎哟!”
“没有为师允许,不得说话。好好背书!”
掌灯时分,房门终于缓缓打开了。
一个身影忽地一闪,从里面冲出来,转眼便到酒楼一楼大堂了。
“伙计大哥,上菜上菜,饿死我了,饿死我了。”
李峥屁股未坐下,便大声嚷嚷开。
“孽子,再敢乱嚷,这饭便省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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