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船的“火长舱”里,藏着个铜制“市舶司令牌”。令牌上刻着“验船”二字,背面是广州城轮廓图,与宋代《羊城八景图》中的城池布局完全一致。“是验船官的通行令牌!”郑海峰比对令牌尺寸,发现与光孝寺地宫出土的“市舶司藏”方砖凹槽严丝合缝,“说明验船官需持此牌才能进入市舶司档案库,管理制度从初创时就很严格。”令牌的铜锈里还残留着龙脑香,证明曾用于核验细色货。
张瑜在分析《广州市舶司初代章程》时,注意到“蕃商居住”条款:“蕃商需住‘蕃坊’,不得私入民居,市舶司设‘蕃长’管理。”她立刻联想到广州“蕃坊遗址”出土的宋代门牌,上面“蕃长宅”三个字的笔迹,与章程上的“蕃长”签名完全相同。“是蕃坊管理制度的实证!”张瑜指着章程中“蕃长需向市舶司月报蕃商动态”的规定,“这比《萍洲可谈》的记载更具体,说明市舶司对蕃商的管理相当细致。”
章程的空白处,用阿拉伯文写着“求减抽分”,旁边有汉文批注“待奏”,显然是蕃商与市舶司的互动记录。张瑜还发现,章程中“博买”条款被圈注了三次,最后改为“官买不得过三成”,反映了从“强买”到“限买”的政策调整,与文献记载的“宋太祖因蕃商不满而放宽博买”吻合。
林珊在光孝寺的“蕃商捐赠碑”上,有了意外发现。碑文中记载“大食商人辛押陁罗捐钱百万建蕃坊清真寺,市舶司奏请授其‘归德将军’”,与《宋史》记载完全一致。更珍贵的是,碑侧刻着辛押陁罗与市舶司提举的合影线刻——市舶官穿官服,蕃长戴头巾,两人共握一枚市舶令牌,正是“广利号”出土的同款。“是蕃汉合作的直观写照!”林珊测量线刻中的令牌尺寸,与实物误差不超过0.5厘米,“证明市舶制度不仅有约束,更有对蕃商的尊重与激励。”
程远团队在广州市舶司遗址的“货币库”里,发掘出批宋代“市舶司专用钱”。铜钱上铸着“市舶务”三字,与普通铜钱的“开元通宝”截然不同,与《文献通考》记载的“宋初市舶司有专用货币”吻合。“是抽分后结算的官钱!”程远数着钱串上的编号,发现与“广利号”登记册中的“抽分所得”数量一致,“每枚钱的重量误差不超过0.1克,说明有严格的铸造标准。”钱窖的墙壁上刻着“淳化二年,市舶收入抵岁入三成”,印证了“市舶之利颇助国用”的说法。
郑海峰的潜水队在“广利号”的附属小艇里,发现了个竹制“市舶文书箱”。箱内的《蕃商诉求书》用汉、阿两种文字写成,控诉“市舶司小吏勒索过路费”,末尾有市舶司提举的朱批“查实,杖三十”。“是最早的蕃商维权记录!”郑海峰指着诉求书中的“过路费清单”,“与市舶司档案里的‘吏员俸禄’对比,发现小吏勒索的钱是月薪的五倍,难怪蕃商不满。”文书箱的夹层里,还藏着片蕃商的指甲,显然是书写时过于用力折断的,可见情绪之激动。
张瑜在研究宋代“市舶司与地方官的职权划分”时,从广州府衙遗址找到份《牒文》。文中市舶司提举指责地方官“私抽蕃商货物”,地方官则反驳“市舶司越权管理本地税”,最后由转运司裁定“市舶司掌蕃货,地方掌土产,互不干涉”。“是市舶司与地方分权的实证!”张瑜比对《宋史》中“市舶司直属中央,不受地方管辖”的记载,“这份牒文显示初期权限划分不清,后来才逐步规范,与制度演变轨迹吻合。”
林珊在整理“蕃坊”出土的宋代瓷器时,发现个青花碗的碗底写着“市舶司验”。她立刻联想到光孝寺地宫的章程:“蕃商器物需经市舶司验记,以防走私。”碗内的阿拉伯文“平安”字样,与“广利号”蕃商的签名笔迹相同,证明是同一人所有。“是市舶司管理蕃商日常生活的证据!”林珊笑着说,“连吃饭的碗都要验,可见制度渗透之细。”
程远在广州市舶司“刑罚房”遗址,发现了块“量刑石”。石面刻着“私贩禁榷物,十斤杖八十,百斤流三千里”,与《宋刑统》中“市舶走私量刑标准”完全一致。石旁的枷锁上,还套着件蕃商的麻布长袍,经DNA检测与“广利号”蒲希密的后裔基因吻合。“是刑罚执行的实物!”程远指着枷锁上的磨损痕迹,“至少锁过百人以上,说明确有蕃商因走私受罚。”
盗墓者王奎的最后窝点在广州蕃坊遗址被端时,警方从他的背包里搜出了块“市舶司专用钱”的仿制品。程远看着这枚粗制滥造的铜钱,上面“市舶务”三字错刻成“市船务”,忍不住摇头:“连基本的文字都搞错,还想伪造文物?”王奎的笔记本里,歪歪扭扭写着“挖蕃坊,有黄金”,显然他误以为蕃商居住的地方藏着宝藏,完全不懂“蕃坊”作为市舶制度一部分的历史价值。
审讯室里,王奎看着程远出示的《广州市舶司初代章程》,突然问:“这些老规矩,现在还有用吗?”程远递给他一本现代《海关法》:“你看这条‘如实申报’,和宋代的‘验公凭’是不是一个道理?好的制度,从来都是代代相传的。”王奎盯着法律条文,又看了看章程拓片,沉默了很久——或许他终于明白,自己破坏的不仅是几块旧砖,更是一种延续千年的秩序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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